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因此,不是孕婦可多分遺產,而是在分割遺產時應予以先留下死者遺復子(女)應有的份額。
保留的應繼份額的數額,通常應理解為以能夠滿足該胎兒出生以後,至獨立生活時為止的生活必需為原則,同時也要考慮到被繼承人遺產的數額,其他繼承人的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等情況。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因此,不是孕婦可多分遺產,而是在分割遺產時應予以先留下死者遺復子(女)應有的份額。
保留的應繼份額的數額,通常應理解為以能夠滿足該胎兒出生以後,至獨立生活時為止的生活必需為原則,同時也要考慮到被繼承人遺產的數額,其他繼承人的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等情況。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視情況而定:
一、繼女與繼父母形成了撫養教育關係,則繼女對繼父母的遺產有法定繼承權,繼女可以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繼女對繼父母的遺產沒有法定繼承權,繼女不可以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1、孕早期:西柚、蘋果、葡萄、柳橙、香蕉
在孕早期,準媽最好選擇中性水果為主,比如蘋果、葡萄、柳橙、檸檬、番石榴、香蕉、鳳梨、蓮霧、甘蔗、橄欖等。熱性的水果如果要吃,一定要少量,最好和寒性的水果搭配著吃,這樣就起到寒熱中和的作用。像西瓜、柚子、梨等寒性水果,也要有選擇性的。
這個時期適當吃點西柚是補充葉酸是非常好的,西柚含有天然葉酸。葉酸不但對早期妊娠非常重要,在整個懷孕期也同樣必不可少。對其過敏,易發溼疹者不宜食用。
2、孕中期:檸檬、櫻桃、奇異果、橙子、梨子、海棠
孕中期,準媽胃口大開,胎兒正在迅速地成長,需要的營養物質也更多。在這個階段,孕媽可以吃檸檬、櫻桃、奇異果、獼猴桃、葡萄、枇杷、蘋果、海棠等水果,補充維生素和葉酸。
櫻桃是孕婦的理想水果。櫻桃中鐵的含量非常豐富,每天食用12顆左右的櫻桃,可以有效增加對鐵元素的吸收,防止準媽媽出現缺鐵性貧血的情況,更有益於健腦。
奇異果奇異果中含有豐富的維生素C,A,E以及鉀,鎂,纖維素和其他營養元素。準媽媽每日可進食一個奇異果,能夠穩定情緒,提高睡眠質量,更能有效防止孕期便秘情況。
蘋果是日常生活中最受大眾喜愛的水果,其含有豐富的糖分和維生素,微元素特別是鋅元素,一天一個蘋果不僅僅可以有利於準媽媽對營養的吸收,對小寶寶同樣有利。
海棠果是富含葉酸的水果,具有生津止渴,健脾止瀉的作用,而且能治療消化不良,對孕婦來說是一種不錯的選擇。不過海棠味酸,胃潰瘍及胃酸過多的孕婦要忌食。
3、孕晚期:獼猴桃、橙子、梨子、葡萄
在孕晚期,孕媽咪可以多吃像獼猴桃、橙子、梨子等維生素多的水果。體質偏熱的孕媽咪最好少吃橘子,以免橘子中的成分導致人體色素沉著多,對皮膚不好。橙子的維生素含量很高,孕媽咪可以適當多吃。
準媽媽每天攝取一定量的葡萄,不僅僅可以達到很好的安胎效果,民間更有說法:準媽媽多使用葡萄寶寶的眼睛會很漂亮,但是不宜過量,並且吃完葡萄不能立即喝牛奶。
橙子中富含豐富維生素和礦物質,具有很好的軟化和保護血管、降低血脂等功能。
在孕晚期很多準媽媽睡不好,並且情緒易浮躁不安,可以適當的食用一些梨子,梨子中富含豐富水分、B類維生素等物質,可以有效起到鎮靜安神,並能有效防止妊娠水腫及高血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