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家庭財產是由夫妻兩人透過勞動積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參加勞動,無經濟收入,因此,在父母離婚時,未成年的孩子無權分得家產。但是屬於孩子個人財產的,父母無權分割。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的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9條規定:贈與人明確表示將贈與物贈給未成年人個人的,應當認定該贈與物為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
離婚後還能重新分割夫妻財產,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離婚擁有孩子撫養權,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是可以協商分割的,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其所有權屬於夫妻二人,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權要求平等分割,除非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將財產全部或部分贈與給婚生子女,否則婚生子女是不參與離婚財產的分割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 ...
離婚後可以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 ...
父母的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有,父母離婚的財產分割,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透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款,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
孩子三歲離婚財產分割的進行方式與其它離婚沒有什麼不同。雙方就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進行商討並且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取得的財產,沒有特殊情況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 ...
《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認雙方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經有適當處理的,應當辦理離婚登記併發給離婚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 ...
離婚女方要孩子還能分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 ...
父母的屬於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係。父母離婚的,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透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