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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撫養問題沒著落是否能離婚

孩子撫養問題沒著落是否能離婚

  可以離婚,可以進行訴訟離婚,由法院判決孩子的撫養權問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離婚擁有孩子撫養權能分得財產嗎

  離婚擁有孩子撫養權,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是可以協商分割的,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孩子還沒一歲如何爭奪撫養權

  1、如果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協議書,由一方進行撫養。

  2、如果協商不成的,而雙方撫養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本著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一般是由女方撫養的。

  3、如果一方有傳染病的情況下,並且經過長期治療不能好轉的,子女撫養權一般歸無傳染病的一方。

  4、如果對方有撫養的條件而不盡撫養義務的,撫養權歸另一方所有。

  法院判決子女撫養權歸屬的原則是有利於子女成長,而子女未滿一歲,顯然是女方撫養更有利於子女成長,所以要爭奪撫養權的,需要提供自己一方更利於子女成長的有力證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條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孩子不滿一歲離婚

  一般孩子不滿一歲是不能離婚的,但最終依據具體情況確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

離婚孩子撫養協議書怎麼寫

  離婚後孩子撫養協議書首先應當寫明協議人的姓名等具體資訊;其次,寫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支付方式;寫明另一方探望權的時間以及其他規定;最後,雙方當事人簽字並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 ...

離婚之後想要孩子撫養權能要到嗎

  離婚之後想要孩子撫養權能否要到,要看是否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如果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是可以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能變更嗎-

  夫妻離婚後孩子撫養權可以變更。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 ...

輕度智力低下居然發現還治療嗎 孩子輕度智力低下長大後是傻子嗎

  小孩如果生下來智力有問題還是可以發現的,但有些父母發現不及時,不知道孩子輕度智力低下,等長大了才發現是很難治療的,輕度智力低下恢復的方式就是越早發現越早治療是最好的。   輕度智力低下居然沒發現還能治療嗎   小兒智力低下是小兒神經遞質分泌失調所致,應採取針對性治療。 研究證明,越早發現智力低下的治療,對 ...

父母離婚孩子撫養標準是什麼

  父母離婚孩子撫養標準是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 ...

小孩撫養問題達成協議離嗎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的話只能透過訴訟途徑進行解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