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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送人如何會被追究遺棄罪

孩子送人如何會被追究遺棄罪

  把孩子送給人撫養不是遺棄罪。遺棄罪的定義,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作為送養人,應具備的條件是:

  (一)必須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對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自己子女。但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繼父母收養繼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三)如果被收養人是沒有父母的孤兒,其監護人可作為送養人,但必須徵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如果被收養人是無監護人的孤兒,社會福利機構可以作為送養人。

  (四)生父母送養子女,須父母共同送養。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

  《收養法》第10條規定:“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詢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孩子送人是否會構成遺棄罪

  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不一定構成遺棄罪,還要根據具體情形來確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婚生子把孩子送人犯法嗎

  將自己的孩子送給別人收養的條件是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並且必須父母共同協商決定,一方不允許,另外一方無權自行將孩子送養;但是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詢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收養必須根據法律規定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辦理收養手續,並取得“收養證”,否則收養關係不成立。

  日常生活中未到辦理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收養手續的“收養”是無效的,不能產生收養的法律效力,僅能視為“寄養”。

  如果未辦理收養手續擅自送養並收取費用,則有可能構成遺棄罪,嚴重的甚至構成拐賣兒童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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