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攜帶戶口本、錄取通知書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
2、按《新生辦理戶口遷移須知》準備相關材料。
3、入學時攜帶身份證原價及影印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影印件、《戶口遷移證》、《結婚證》影印件(已婚學生)到保衛處報名點提交。
4、保衛處稽核無誤後,統一到公安機關入戶。
1、攜帶戶口本、錄取通知書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
2、按《新生辦理戶口遷移須知》準備相關材料。
3、入學時攜帶身份證原價及影印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影印件、《戶口遷移證》、《結婚證》影印件(已婚學生)到保衛處報名點提交。
4、保衛處稽核無誤後,統一到公安機關入戶。
戶口遷移證辦理的流程是:
1、先由戶口遷移辦理的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再經過遷移目的地的戶口登記派出所稽核,符合遷移條件的,報上一級分(市)縣局審批,審批後出具《准予遷入證明》。
2、當事人憑《准予遷入證明》回到原戶口所在地下戶,由遷出地派出所出具《戶口遷移證》。
3、當事人再憑《准予遷入證明》、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到遷移目的地的戶口登記派出所上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六條,公民因私事離開常住地外出、暫住的時間超過三個月的。
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延長時間或者辦理遷移手續;既無理由延長時間又無遷移條件的,應當返回常住地。
戶口遷移證丟失後是需要進行補辦的,提供相關資料和證明就可以辦理,一般戶口遷移證丟失辦理的時候是需要寫申請書的,如果你不知道怎麼寫可以諮詢相關工作人員,一起來看看小編帶來的介紹吧!
戶口遷移證丟失未落戶怎麼辦理
1、戶口遷移證如果丟失了,需要到原簽發派出所進行補辦,需要的資料有:遷入地派出所出具未入戶證明,準遷證的遷入地留存聯原件,遷移人的身份證。
2、遷出地派出所對以上證件進行審查後,會補發戶口遷移證,並在備註欄註明補發字樣,持證人到達遷入地後,需要在有限期內,把戶口遷移證交給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入戶。
3、戶口遷移證是公民在戶口遷移過程中的重要憑證,所以公民在戶口遷出後要妥善保管好戶口遷移證,不要遺失、塗改以及轉借,如果因不慎把戶口遷移證遺失,需要立即報告當地戶口登記機關。
戶口遷移證丟失申請書怎麼寫
1、戶口遷移證丟失申請書的格式要根據當地的規定來書寫,一般都包括申請人的姓名、性別、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等等資訊。
2、遷移證補辦的時候,就是戶口重新落入遷出地並再次遷出的過程,如果遷移證丟失,居民可以向遷出地公安機關申請補辦,從發現遷移證丟失後就可以申請補辦,並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3、補辦遷移證的時候,居民必須親自向簽署地公安機關提交申請報告,另外居民還要提供想要遷入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未落戶證明
戶口遷出需要什麼材料
1、不管是辦理本城區之間的戶口遷移還是省外戶口遷出都是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也就是現在的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的。辦理戶口遷出,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
(2)由物業管理部門出具實際入住證明。
(3)身份證、戶口簿及原戶籍地派出所戶籍證明。
(4)《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5)購房合同及全額髮票。
(6)原來的戶口本。
2、如果是要辦理跨省遷出的話,以上的資料還是都需要,另外還需要先去遷入地辦理同意其遷入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