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思想政治、歷史、外語、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音樂、美術等學科。其中技術中資訊科技為必考科目,部分省市還考通用技術。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為了進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各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在認真調研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組織相應的考試。
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思想政治、歷史、外語、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音樂、美術等學科。其中技術中資訊科技為必考科目,部分省市還考通用技術。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為了進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各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在認真調研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組織相應的考試。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有10門: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資訊科技、通用技術)。學業水平測試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門,選修科目2門。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組織的考試。一般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考試,學業水平考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實施學業水平考試,有利於促進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有利於學校準確把握學生的學習狀況,改進教學管理;有利於高校科學選拔適合學校特色和專業要求的學生,促進高中、高校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C,表是為合格。
第一,成績評定:
1、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採用等級制評定,其中書面考試科目按照A、B、C、D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評定;
2、資訊科技等學科的操作考試按照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評定部分省市如山東也按照A、B、C、D。
第二,概念: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為了進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各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在認真調研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訂組織相應的考試。其中各省市制定相關政策、要求不一。
第三,考試科目:
1、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思想政治、歷史、英語、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10門學科。
2、其中技術中資訊科技為必考科目,部分省市還考通用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