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煤礦企業維簡費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第一條規定,煤礦企業實際發生的維簡費支出和高危行業企業實際發生的安全生產費用支出,屬於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為當期費用在稅前扣除;屬於資本性支出的,應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在稅前扣除。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預提的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因此,高危行業企業實際發生安全生產經費的可以稅前扣除,預提的不能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煤礦企業維簡費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第一條規定,煤礦企業實際發生的維簡費支出和高危行業企業實際發生的安全生產費用支出,屬於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為當期費用在稅前扣除;屬於資本性支出的,應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在稅前扣除。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預提的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因此,高危行業企業實際發生安全生產經費的可以稅前扣除,預提的不能稅前扣除。
按下列標準計算:
一、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2%提取;
二、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至50億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營業收入超過50億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法律依據】
《安全生產法》第20條第2款,有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於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據實列支。
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後製定。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檢測、探測裝置、設施支出。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