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州府通判一般由從六品京官中委派,為從四品;州府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簡稱,職責是在州府的長官下掌管糧運,家田,水利和訴訟等事項,對州府的長官有監察的責任;宋初,為了加強對地方官的監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職權過重,專擅作大,宋太祖創設“通判”一職。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輔佐郡政,可視為知州副職,但有直接向皇帝報告的權力。知州向下屬釋出的命令必須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
宋朝州府通判一般由從六品京官中委派,為從四品;州府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簡稱,職責是在州府的長官下掌管糧運,家田,水利和訴訟等事項,對州府的長官有監察的責任;宋初,為了加強對地方官的監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職權過重,專擅作大,宋太祖創設“通判”一職。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輔佐郡政,可視為知州副職,但有直接向皇帝報告的權力。知州向下屬釋出的命令必須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
太尉是三公之一,正二品。這個職位比宰相、樞密使要低一級。
1、宋初三師三公是作為升遷資序所用,並無執掌。太尉舊在太保之下,自五代以來則提升至次於太師而在太傅之上。
2、宋徽宗年間重定武官制度後,太尉成為武階官之首,而司徒司空則被三少所代替。
3、三師:太師、太傅、太保,正一品。
4、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宋朝有工部尚書,二品官。 工部尚書,雅稱大司空,古代官職名。
工部是古代中央六部之一,掌管全國屯田、水利、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官辦工業等,工部尚書為其長。工部尚書品級在明代為正二品,清代為從一品。 工部為中國古代官署名,周代屬冬官事,秦漢屬少府。曹魏自少府分置水部曹,隸尚書檯,掌水利工程,兼領航運之政。
晉置屯田曹、起部曹,掌農墾和水利事業。南北朝時期,南朝沿置不改,北朝損益不定。隋朝將前述諸曹合併置為部,掌管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沿用北周工部的名稱,列為尚書省六部之一。 工部下設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工部司為工部頭司,掌營建之政令與工部庶務,屯田司掌天下田墾,虞部司掌山川水澤之利,水部司掌水利。長官稱工部尚書,置工部侍郎一人,後代相沿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