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提轄是宋代一路或一州所置的武官,為“提轄兵甲盜賊公事”的簡稱。主管本區軍隊訓練,督捕盜賊等職務。南宋時有“四提轄”的官制,四者分別掌管榷貨務都茶場、雜買務雜賣場、文思院、左藏庫。
南宋榷貨務都茶場掌茶、鹽、香、礬等專賣。雜買務雜賣場掌採辦宮廷與官府所需各物並出售多餘物資。文思院掌製造宮廷亨用珍巧器物。左藏庫掌收儲四方財賦收入以供朝廷經費。以上四官署皆置提轄官主管,合稱四轄。南宋工部軍器所掌製造兵器,亦有提轄官。
宋朝提轄是宋代一路或一州所置的武官,為“提轄兵甲盜賊公事”的簡稱。主管本區軍隊訓練,督捕盜賊等職務。南宋時有“四提轄”的官制,四者分別掌管榷貨務都茶場、雜買務雜賣場、文思院、左藏庫。
南宋榷貨務都茶場掌茶、鹽、香、礬等專賣。雜買務雜賣場掌採辦宮廷與官府所需各物並出售多餘物資。文思院掌製造宮廷亨用珍巧器物。左藏庫掌收儲四方財賦收入以供朝廷經費。以上四官署皆置提轄官主管,合稱四轄。南宋工部軍器所掌製造兵器,亦有提轄官。
大宋工部兵器監提轄官,為從六品的官員,副提轄為正七品的官員提轄,魯智深曾任此職,為宋時一州或一路所置武職中提轄兵甲者的簡稱。編制在30人上下,應相當於現在的排長或武警中隊長。提轄這種官職雖然在宋朝的時候比較多,但是這個官職卻不是在宋朝的時候才有的,比如遼朝的時候就有這個官職。
這個官職分為了四類:
第一種叫做宮衛提轄官,這種官主要是護衛皇帝寢宮和黃帝的妃子的,如果有戰事的話,他們也要奉命進行出征打戰。
第二種提轄官是專門處理路一級一些單位的事務,這個官職高於了刺史,他們主要就是管理一些盜賊或者是越權的大小事務。
第三種是管理下州的錢財,比如一些收稅這類事情,這種提轄官一般是設立在貴族領頭的下州。
第四種提轄官是最多的,他們的官職不高,但是卻擁有很多的事務,只是這些事務都是一些瑣事。
宋朝經略府提轄相當於現在的刑警隊隊長,經略府提轄是宋代一路或一州所置的武官,為“提轄兵甲盜賊公事”的簡稱。據《中國曆代官制詞典》,經略是經略使或經略安撫使的簡稱。經略使是唐邊州軍事長官,貞觀二年(公元628年)始於沿邊重要地區設定,掌管地方軍隊。其後常以節度使兼任。宋初不常置。仁宗寶元年間,為防西夏騷擾,於沿邊諸路置經略使,常兼安撫使,故亦稱經略安撫使,掌一路兵民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