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供給是指一定時間內某一國或貨幣區的銀行系統向經濟體中投入、創造、擴張或收縮貨幣的金融過程。
貨幣供給的主要內容包括:
1、貨幣層次的劃分;
2、貨幣創造過程;
3、貨幣供給的決定因素等。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貨幣流通的範圍和形式不斷擴大,現金和活期存款普遍認為是貨幣,定期存款和某些可以隨時轉化為現金的信用工具也被廣泛認為具有貨幣性質,如公債、人壽保險單、信用卡等。
貨幣供給是指一定時間內某一國或貨幣區的銀行系統向經濟體中投入、創造、擴張或收縮貨幣的金融過程。
貨幣供給的主要內容包括:
1、貨幣層次的劃分;
2、貨幣創造過程;
3、貨幣供給的決定因素等。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貨幣流通的範圍和形式不斷擴大,現金和活期存款普遍認為是貨幣,定期存款和某些可以隨時轉化為現金的信用工具也被廣泛認為具有貨幣性質,如公債、人壽保險單、信用卡等。
在宏觀經濟活動層面上,貨幣是被作為社會總產品的存在和分配形式,透過其數量和結構的改變而變動社會總需求,進而組織和協調宏觀經濟執行的一種經濟管理工具。現代商品經濟是以貨幣形成全社會有效需求的經濟,貨幣是影響產量、價格和就業等幾乎所有的宏觀經濟變數的重要因素,是社會經濟得以執行的能動力量。處於宏觀層面上的貨幣,已經不再僅僅是貨幣、商品和貨幣之間的價值實現手段或交易媒介,而是反映在貨幣、商品和貨幣運動中的資源配置手段和生產組織手段。
宏觀經濟學中總供給包括兩個部分:
1、由國內生產活動提供的產品和勞務,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等行業提供的產品,也包括由交通運輸、郵電通訊、銀行保險、商業服務業等行業提供的服務,即國內生產總值。
2、由國外提供的產品和勞務,即商品和勞務輸入。其計算公式為: 社會總供給=本期國內生產總值+本期進口-本期不可分配部分。 本期不可分配部分,是指國內生產總值中當年不能進行分配的部分,如人工培育正在生長過程中的牲畜、樹木、由於天災人禍造成的損失等。其計算公式又可表示為: 社會總供給=本期形成的社會總供給+期初供給結餘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