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單丟了,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原開戶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一定要到原開戶銀行,到銀行後說明存單丟失的情況。
如果不記得賬號,在銀行工作人員核實你的身份後,你提供存單金額或其他資訊,銀行會幫你查詢出帳號,然後辦理存單掛失手續。
一般7個天后存單本人到銀行可去存單,丟失的存單在你辦理掛失當日就已經作廢了。
辦理完掛失,去回存單後,密碼以舊為原來的密碼,你可以持有到期後在支取。
定期存單丟了,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原開戶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一定要到原開戶銀行,到銀行後說明存單丟失的情況。
如果不記得賬號,在銀行工作人員核實你的身份後,你提供存單金額或其他資訊,銀行會幫你查詢出帳號,然後辦理存單掛失手續。
一般7個天后存單本人到銀行可去存單,丟失的存單在你辦理掛失當日就已經作廢了。
辦理完掛失,去回存單後,密碼以舊為原來的密碼,你可以持有到期後在支取。
定期存單丟了不可以取。定期存款單丟了之後,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件去開戶銀行申請掛失補辦。若是憑證件支取存單而非憑密碼支取的,只能到原開戶行受理補辦。定期存單是指存款人將資金存入金融機構一定時期,金融機構所發給存款人的存款證明。
定期存款亦稱“定期存單”。銀行與存款人雙方在存款時事先約定期限、利率,到期後支取本息的存款。有些定期存單在到期前存款人需要資金可以在市場上賣出;有些定期存單不能轉讓,如果存款人選擇在到期前向銀行提取資金,需要向銀行支付一定的費用。定期存款支取方式有以下幾種:
1、到期全額支取,按規定利率本息一次結清;
2、全額提前支取,銀行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3、部分提前支取,若剩餘定期存款不低於起存金額,則對提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剩餘部分存款按原定利率和期限執行;若剩餘定期存款不足起存金額,則應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並對該項定期存款予以清戶。
1、立即掛失:
① 一旦發現存單被竊或遺失,不論存單是否到期,據需立即掛失。
② 持本人的身份證或工作證等合法證件。
③ 同時提供存單的種類、戶名、帳號、金額、存人日期等要素,向原存款銀行申請掛失。
④ 這裡要注意的是必須持存款者本人證件。根據銀行有關儲蓄存款章程的規定,只有存款人本人才能掛失存單,其它人均無權掛失。
2、辦理掛失手續:
① 經銀行查實,要掛失的存款尚未被人取走,就會要求存款人填寫一張“儲蓄存單掛失止付申請書”。
② 如實填寫,再交上十元手續費,取得銀行加蓋公章的“申請書”回單後,掛失手續即辦妥。
③ 掛失7天后憑銀行蓋章的回單和原使用的證件,辦理補領新存單或提取現金的手續。
④ 這時需要要在“掛失止付申請書”上簽名或蓋章,表示新存單已拿到或現金已領取,然後將“回單”交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