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關係不是無形資產,因為企業無法控制客戶關係,人力資源帶來的未來經濟利益,不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
無形資產可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
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
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商譽一般是企業收購時產生的差異。
客戶關係即不能準確計量,也沒有確認證書,所以不能記入無形資產。
客戶關係不是無形資產,因為企業無法控制客戶關係,人力資源帶來的未來經濟利益,不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
無形資產可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
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
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商譽一般是企業收購時產生的差異。
客戶關係即不能準確計量,也沒有確認證書,所以不能記入無形資產。
1、專利技術屬於無形資產。新準則明確了什麼不能計入無形資產(企業自創商譽以及內部產生的品牌、報刊名等,不應確認為無形資產),而專利不含其中。
2、專利(patent),從字面上是指專有的權利和利益。“專利”一詞來源於拉丁語Litterae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共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佈某種特權的證明,後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佔權利證書。
3、在現代,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檔案,這種檔案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並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著作權屬於無形資產,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 著作權:製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 其中社會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自然無形資產包括不具實體物質形態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等 (1)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在法定期限內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包括髮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 (2)非專利技術:也稱專有技術,是指不為外界所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採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護的,可以帶來經濟效益的各種技術和訣竅。 (3)商標權:是指專門在某類指定的商品或產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稱或圖案的權利。 (4)著作權:製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 (5)特許權:又稱經營特許權,專營權,指企業在某一地區經營或銷售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是一家企業接受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技術秘密等的權利。 (6)土地使用權:指國家准許某企業在一定期間內對國有土地享有開發,利用,經營的權利。 (7)商業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