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物業公司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特別是安保義務,那麼小區業主財產被盜竊,物業公司一般不需要向業主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物業公司沒有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關於安保條款的約定,導致業主財產被盜,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7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物業服務企業僱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如果物業公司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特別是安保義務,那麼小區業主財產被盜竊,物業公司一般不需要向業主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物業公司沒有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關於安保條款的約定,導致業主財產被盜,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7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物業服務企業僱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入室盜竊小區物業是否有責任要根據業主和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的具體約定進行分析。只要物業公司的管理人員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範義務,不存在失職情形,業主家中財產失竊,不能要求物業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車子在小區被刮物業是否要承擔責任,要看業主是否與物業有合同約定。如果與物業有約定,則要明確物業對車輛承擔何種義務。
如物業承擔保管義務,收費的性質就是保管費,因此物業是要承擔責任的。如合同約定物業只提供停車場地租賃,不承擔對車輛的保管義務,那麼車輛被刮物業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374條規定: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合同法》將於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897條規定:保管期內,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無償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