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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財產分配協議的效力合理嗎

家庭財產分配協議的效力合理嗎

  家庭財產分配協議的效力合理,具有法律效力,但違反法律規定的除外,另外,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的公證不是離婚協議書生效的必要條件,離婚協議書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只要合法、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就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夫妻財產放棄協議法律承認嗎

  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那麼這個協議便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姻財產分配協議是否有效

  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婚姻財產分配協議一般情況下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離婚又復婚財產分割協議仍有效

  離婚又復婚財產分割協議仍有效。   【法律依據】   《婚姻法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為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

離婚後財產分割協議需要公證

  協議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領取離婚證後自動生效,無需辦理財產公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協議可以反悔

  《最高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因而反悔須具備兩個條件,即在 ...

夫妻財產分割協議可以反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

離婚財產分配不滿可以起訴

  離婚後,一方對於財產分割不滿,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提出訴訟。法院是否支援訴訟的原則是訂立離婚協議時候是否存在欺詐或者脅迫。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 ...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必須公證

  財產分割協議書是用於約定協議雙方關於財產分割的法律文書,根據法律規定所訂立的協議書只要約定清楚雙方責任,分割方式比例,又無任何違法條件的應當受到法律保護,該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也就是說只要協議符合法律規範無需公證也有法律效力。不過公證財產分割協議對於協議書的法律效力也是一種保 ...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需要公證

  夫妻的婚前財產不是必須進行公證,但是婚前財產約定經過公證更為可靠。   公證是國家司法行為,即透過國家證明它的真實性、合法性。所以,公證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婚前財產約定透過公證更為可靠。但是不公證,只要合法簽署的,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