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共五筆,74卷,1220則。據作者宋朝洪邁自述,《容齋隨筆》寫作時間逾經近四十年。其中,《容齋隨筆》16卷,329則;《容齋續筆》16卷,249則;《容齋三筆》16卷,248則;《容齋四筆》16卷,259則;《容齋五筆》10卷,135則。
容齋隨筆共五筆,74卷,1220則。據作者宋朝洪邁自述,《容齋隨筆》寫作時間逾經近四十年。其中,《容齋隨筆》16卷,329則;《容齋續筆》16卷,249則;《容齋三筆》16卷,248則;《容齋四筆》16卷,259則;《容齋五筆》10卷,135則。
1、原文:南公某文所書皆建昌南城人。曰陳策,嘗買騾,得不可被鞍者,不忍移之他人,命養於野廬,俟其自斃。其子與猾駔計,因經過官人喪馬,即磨破騾背,以炫賈之。既售矣,策聞,自追及,告以不堪。
官人疑策愛也,秘之。策請試以鞍,亢亢終日不得被,始謝還焉。有人從策買銀器若羅綺者,策不與羅綺。其人曰:“向見君帑有之,今何靳?”策曰:“然,有質錢而沒者,歲月已久,絲力麋脆不任用,聞公欲以嫁女,安可以此物病公哉!”取所當與銀器投熾炭中,曰:“吾恐受質人或得銀之非真者,故為公驗之。”……曰曾叔卿者,買陶器欲轉易於北方,而不果行。有人從之並售者,叔卿與之,已納價,猶問曰:“今以是何之?”其人對:“欲效公前謀耳。”叔卿曰:“不可。吾緣北方新有災荒,是故不以行,今豈宜不告以誤君乎?”遂不復售。而叔卿家苦貧,妻子飢寒不恤也。
2、翻譯:呂南公有一篇文章所寫的都是建呂南城人。一個叫陳策,曾經買騾子,買到一頭不能加鞍使用的,不忍心把它轉移給別人,讓人在野外的草房裡養著,等著它自己掉。陳策的兒子與狡猾的經紀人商量,趁著經過這裡的官人了馬,就磨破了騾子脊背,來炫耀這騾子能馱東西而賣它,騾子已經賣出去了,陳策聽說了,親自去追上了那個官人,把騾子不能加鞍使用的事告訴他,那個官人懷疑陳策捨不得賣這個騾子,就把騾子關起來,不讓陳策看見。陳策請求用鞍子試一試,騾子的脊骨高高的,一整天都不能加上鞍子,官人這才感謝而退回了騾子。有一個人到陳策這裡來買銀器和羅綺(疏薄有花紋的絲織品),陳策不拿給他羅綺,那個人說:“先前還看見你的庫房裡有羅綺,現在為什麼吝嗇不賣呢”陳策說:“是這樣,有個人拿羅綺抵押借錢後了,這羅綺放置的時間很久了,絲力碎脆不耐用,聽說您想用羅綺作女兒的陪嫁,怎麼能夠用這種東西使您憂慮呢!”陳策拿來應當給他的銀器,放進很旺的炭火中,他說:“我恐怕抵押這個東西的人或許得到的不是真的銀器,所以為您驗一驗它。”
有一個叫危整的,他買鮑魚,那個市場經紀人玩弄稱錘,暗中多給危整稱鮑魚。賣鮑魚的人離開,他自己留在危整身邊,請求說:“您買的僅是五斤,我已經為您秘密地加倍稱進了鮑魚,願您給我酒吃。”危整一聽很吃驚,追趕賣鮑魚的人出去)幾里地讓他回來,把多得的鮑魚的錢付給了他。危整又請那個市場經紀人喝好酒,說:“你只是想要點酒罷了,為什麼要欺騙貧困的人呢”有一個叫曾叔卿的,他買了一批陶器,想要轉運北方交換物品,可是沒有成行。有人到曾叔卿那裡要求把陶器一併賣給他,曾叔卿把陶器交給他,已經收了錢,仍然問道:“現在把這些東西運到哪裡去呢”那個人說:“我想要效仿您先前的打算。”曾叔卿說:“不行,因為北方剛發生災荒,因此我不用這些陶器前去交換物品,現在難道不應該告知您,以致使您受害嗎”於是不再賣陶器給那個人。其實,曾叔卿家裡很貧苦,妻子女兒受飢寒,他也不顧慮了。
有六筆錢能領取。1、養老金。養老金也是退休金、養老保險待遇。2、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任務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3、職業年金。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4、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離休、退休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同時登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5、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經批准退休後,憑個人賬戶將儲蓄性養老保險金一次總付或分次支付給本人。職工跨地區流動,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隨之轉移。6、商業養老保險。是指目前各大人壽保險公司所銷售的商業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