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舉制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它的確立是從漢武帝元光元年開始的。察舉制不同於以前先秦時期的世襲制和從隋唐時建立的科舉制,它的主要特徵是由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並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
漢代察舉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斷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為多,是根據對專門人才的需要而設立。這些科目,劃一由皇帝確定。按照舉期分類,察舉的科目可分為常科與特科兩大類。歲科有孝廉、茂才、察廉、光祿四行;特科又分為常見特科和一般特科。
西漢。察舉制是西漢漢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開始推行的一項官吏選拔制度,主要是地方和中央根據個人的才能和品行對個人進行推舉和徵召。察舉制是在中國古代產生的第一個系統的選官制度,它對當時社會以及後來的選官制度,尤其是科舉制,起了至關重要的影響。
察舉制是漢代主要的選官制度,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它的確立時間是漢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舉制不同於以前先秦時期的世官制和從隋唐時建立的科舉制,它的主要特徵是由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並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漢代察舉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斷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為多,是根據對專門人才的需要而設立。這些科目,劃一由皇帝確定。按照舉期分類,察舉的科目可分為常科(歲科)與特科兩大類。歲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祿四行;特科又分為常見特科和一般特科。
察舉制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它的確立時間是漢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是漢代主要的選官制度。察舉制不同於以前先秦時期的世官制和從隋唐時建立的科舉制,它的主要特徵是由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並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
漢朝(公元前202年~公元8年,公元25~2 ...
察舉制始於漢朝。公元前196年,漢高抄祖劉邦下求賢詔,令從郡國推舉有治國才能的“賢士大夫”,開漢代察舉制度的先河。把察舉作為選官的襲一項制度是從文帝開始的。文帝前元二年(前178)下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十五年又詔“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諫問者”(《漢書·文帝紀》)。漢武帝進一步把察舉發 ...
察舉制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察舉制不同於以前先秦時期的世官制和從隋唐時建立的科舉制,它的主要特徵是由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並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
官吏,即官員,亦為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指中國封建時代九品官中的任何一種官職,較低階的官吏由透過中國經典文學考試(科 ...
漢朝察舉制的積極影響有:
1、為選士制度開了先河,也為以後的九品中正制、科舉制的實行提供了借鑑。
2、有利於漢代國家的鞏固和發展。
3、協調了統治階級內部的權利分配,奠定了以後歷代平民參政的基礎。
4、為中央和地方行政選拔了幹練的官吏,使中下層地主階級知識分子有了受駕馭的機會。
5、有 ...
作用:
1、察舉科目多,涵蓋了國家所需的各種人才,選拔的範圍也較廣,為有才幹計程車人提供了較多晉身仕途的機會。
2、相對而言,察舉制度執行嚴格,對舉主和被舉者均有賞罰,特別是舉主,不得不謹慎行事,因而減少了濫竽充數的情況發生。
3、選拔與考試相結合,為被舉者提供了公平競爭的舞臺,使真正優秀的人 ...
察舉制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它的確立時間是漢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舉制不同於以前先秦時期的世官制和從隋唐時建立的科舉制,它的主要特徵是由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並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其結束時間並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它的結束是隨著九品中正制的出現及隋唐以後 ...
漢武帝。察舉制是西漢漢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開始推行的一項官吏選拔制度。主要是地方和中央根據個人的才能和品行對個人進行推舉和徵召。察舉制是在中國古代產生的第一個系統的選官制度,它對當時社會以及後來的選官制度,尤其是科舉制,起了至關重要的影響。
漢代察舉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斷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