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和基礎:國家主權統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國兩制”是鄧小平同志解決祖國統一問題上的創造性構想。在解決香港、澳門問題中形成、完善並法制化,在解決臺灣問題上,逐步形成的實現祖國的重大戰略決策和科學構想。“一國兩制”是由兩個基本概念組成的,它們的關係不是簡單的並列,而是有主有次。“一國”是兩制的前提,也是兩制的基礎。沒有對“一國”的認同,“兩制”的實行就無從談起。“兩制”的共存是對“一國”穩定最好的維護,對“一國”發展最好的保障。
前提和基礎:國家主權統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國兩制”是鄧小平同志解決祖國統一問題上的創造性構想。在解決香港、澳門問題中形成、完善並法制化,在解決臺灣問題上,逐步形成的實現祖國的重大戰略決策和科學構想。“一國兩制”是由兩個基本概念組成的,它們的關係不是簡單的並列,而是有主有次。“一國”是兩制的前提,也是兩制的基礎。沒有對“一國”的認同,“兩制”的實行就無從談起。“兩制”的共存是對“一國”穩定最好的維護,對“一國”發展最好的保障。
實現個人理想的前提和基礎是實現社會理想,如果社會理想破滅,個人理想也就無法實現。個人理想與社會理想、共同理想與遠大理想是辯證統一的關係,是對人的本質的社會性、人類社會生活的多樣性、人們對現實的認知和對未來想象的多層次性的客觀反映。
理想可以分為個人理想和社會理想。個人理想是單個人對事物未來的想象、希望及追求。
個人理想是政治立場、世界觀、人生觀在奮鬥目標上的集中體現,包括政治、道德、職業、成就、生活等方面。
個人理想指處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和社會關係中的個體對於自己的未來物質生活、精神生活所產生的種種嚮往和設想。
憲法保障是人權保障的前提和基礎,憲法(constitution)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於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
近二百多年來,自美國憲法制定後,世界上存在過的和當前存在著的各國憲法,其總的數量十分可觀。每一部憲法的歷史背景以及內容均各有差異且各有千秋。如欲對這樣大量的憲法檔案逐個地加以研究,那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而如果從這些憲法中抽出某些共性,形成某種標準,就可以對某一我們並不熟悉的憲法檔案做出一項大致準確的判斷,並對制定這一憲法的國家的政治制度究竟屬何種型別做出大致公允的評價。進一步說,我們還可以在學術意義上判斷哪種型別的憲法更為優越、更能反映時代或其本國國情的要求、更有利於實施。這就是憲法分類的目的。詳細地說,所謂憲法的分類問題,是在學術上確立某種標準,將客觀存在的為數浩繁的憲法加以分門別類,簡化成少數幾種型別,以便將近似的、具有某些共同特徵的憲法歸併研究,探索它們所特有的規律。
憲法分類屬於一種典型的理論虛構,主要是為了學術上的方便,它並不能真正影響一國憲法的實施,即分類既不能使一個國家的憲政更有成效,也不能使一個不民主的國家更民主或一個民主的國家變得不民主。所以,憲法分類也就是憲法的形式分類。正因為憲法分類無關民主和憲政,故而由於學者設定的標準不同,分類的方法也不同,甚至可以說,分類的方法和標準之多,幾乎可與憲法檔案的數量相媲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