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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起訴告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嗎

審查起訴告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嗎

  審查起訴告知書是要通知犯罪嫌疑人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移送審查起訴告知書是什麼

  審查起訴告知書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經移送到檢察院,檢察院將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進行審查,依法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訴訟活動。

  審查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和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進行審查,依法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訴訟活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移送審查起訴告知律師是否可行

  移送審查起訴告知律師是可行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資料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

  凡是偽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於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審查起訴期間近親屬能看

  審查起訴期間近親屬可以探望,在偵查階段不可以探望。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

起訴離婚交給法院是

  起訴離婚書是交給法院,法院應在7日內審查是否符合受理條件,符合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以立案通知,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 ...

審查起訴時被告會繼續拘留

  審查起訴時被告會繼續拘留,如果有必要的,可以逮捕。案件到了審查起訴階段,嫌疑人通常被關押在看守所,刑事拘留最長三十七天。一直到法院做出判決之前,嫌疑人都被關押。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 ...

告知要寫日期

  告知書要寫日期。告知書和答覆函十分接近,它們的主要區別是:答覆函是對方所詢問問題,而告知函則是告知對方有關情況。告知函的正文通常包括兩項內容。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對方事項而不必對方回覆,則結語常用“特此函告”、“特此函達”。若是要求對方覆函的,則用“盼復”、“望函覆”、“請即覆函”等語。 ...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會通知家屬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會通知家屬。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

審查起訴階段家屬會見是合理的

  審查起訴階段家屬會見是合理的,但是必須是辯護人的身份才可以。在審查起訴階段,家屬作為辯護人的,經過檢察院的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會見。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 ...

不移訴不逮捕審查起訴

  不移訴不逮捕不一定審查起訴,逮捕一般是適用於嚴重犯罪的情況。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訴,也有可能是犯罪情節較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