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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為什麼會延期

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為什麼會延期

  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會延期的原因是因為案情比較重大、複雜,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40條,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對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也要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審查起訴階段就會判刑嗎

  審查起訴階段過了後並不是直接判刑的,因為下一步就起訴到法院,然後就開庭,審查起訴期限最長為六個半月。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多長時間

  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審查起訴階段家屬會見是合理的嗎

  審查起訴階段家屬會見是合理的,但是必須是辯護人的身份才可以。在審查起訴階段,家屬作為辯護人的,經過檢察院的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會見。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 ...

審查起訴階段開始時間有多久

  審查起訴階段開始時間有一個月。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

審查起訴時被告繼續拘留嗎

  審查起訴時被告會繼續拘留,如果有必要的,可以逮捕。案件到了審查起訴階段,嫌疑人通常被關押在看守所,刑事拘留最長三十七天。一直到法院做出判決之前,嫌疑人都被關押。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 ...

審查起訴階段何時起算

  審查起訴階段的時間起算,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但應當自人民檢察院收到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的材料時起計算。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 ...

審查起訴階段退賠贓款退給誰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盜竊罪、詐騙罪等侵犯財產罪,破案後對於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因此,在審查起訴的階段,確定了罪行以後所收繳的贓款贓物等都應該退給受害者,對於一些違禁品也應當予以沒收,而且追繳到的嫌疑人的非法所得應該上交國庫。   【法律依據 ...

審查起訴階段批捕是否可以繼續

  審查起訴階段批捕是可以繼續。審查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階段,為了確定經偵查終結的刑事案件是否應當提起公訴,而對偵查機關確認的犯罪事實和證據、犯罪性質和罪名進行審查核實,並作出處理決定的一項訴訟活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 ...

審查起訴階段的羈押期限是多久

  羈押期限是對待偵査、起訴、審判的人犯關押的法定時限。在偵查階段,羈押分拘留和逮捕兩種形式。   審查起訴階段的羈押期限為一個月。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期限;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   法律依據:根據《刑事訴訟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