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書,因此,註冊會計師應當將已審計的財務報表附於審計報告之後,以便於財務報表使用者正確理解和使用審計報告,並防止被審計單位替換、更改已審計的財務報表。 審計報告是註冊會計師在完成審計工作後向委託人提交的最終產品。註冊會計師只有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才能報告。註冊會計師透過對財務報表發表意見,從而履行業務約定的責任。
註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書,因此,註冊會計師應當將已審計的財務報表附於審計報告之後,以便於財務報表使用者正確理解和使用審計報告,並防止被審計單位替換、更改已審計的財務報表。 審計報告是註冊會計師在完成審計工作後向委託人提交的最終產品。註冊會計師只有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才能報告。註冊會計師透過對財務報表發表意見,從而履行業務約定的責任。
1、標題:審計報告的標題應當統一規範為“審計報告”而在財務審計方面可以寫標題為“獨立財務審計報告”。
2、收件人:審計報告的收件人是指審計人員按照業務約定書的要求致送審計報告的物件,一般是指審計業務的委託人。審計報告應當載明收件人的全稱。如果在股東年度大會上選聘的審計師,審計報告就必須提交給他們。
3、引言段:一般包括下面內容:指出構成整套財務報表的每張財務報表的名稱,比如: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提及財務報表附註。指明財務報表的日期和涵蓋的期間。
4、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段: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段應當說明,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是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報告。
5、註冊會計師責任段:應當說明,註冊會計師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註冊會計師相信已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其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
6、意見段:審計人員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應當以“我們認為”作為意見段的開頭,以表明本段的內容為審計人員提出的審計意見,並表示對該意見承擔責任。主要說明財務報表是否按照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和現金流量。
7、註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審計報告應當有註冊會計師簽名並蓋章。
8、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及蓋章:審計報告應當載明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和地址,並加蓋會計師事務所的公章。
9、報告日期:所有閱讀審計報告的人員必須關注的一個重要因素。該報告日期不得早於註冊會計師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並在此基礎上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的日期。審計報告日期提醒報表使用者,審計人員考慮了在此日期之前發生的所有交易和事項對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的影響。
審計報告包括審計機關進行審計後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專項審計調查後出具的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標題;
(二)文號(審計組的審計報告不含此項);
(三)被審計單位名稱;
(四)審計專案名稱;
(五)內容;
(六)審計機關名稱(審計組名稱及審計組組長簽名);
(七)簽發日期(審計組向審計機關提交報告的日期)。
另外,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還包括被審計人員姓名及所擔任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