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許可有以下幾種:
1、在法定期間內未製造或者未使用其專利的強制許可;
2、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時的強制許可;
3、專利依存關係的強制許可。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技術上先進,實施又有賴於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專利局就根據後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強制許可有以下幾種:
1、在法定期間內未製造或者未使用其專利的強制許可;
2、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時的強制許可;
3、專利依存關係的強制許可。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技術上先進,實施又有賴於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專利局就根據後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火災是常見的一種人為災害,它會威脅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所以在人員集中的地方都會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以備不時之需。滅火器根據可撲滅可燃物的型別分為多種滅火器,我們使用時按照情況選擇即可。那麼滅火器有幾種型別和用途的呢?
滅火器的常見種類有:泡沫滅火器、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清水滅火器。
泡沫滅火器適用於撲滅一般B類火災,如油品、油脂等火災;乾粉滅火器適用於撲滅因燃氣、電等燃燒引起的火災,如電動汽車、外掛板等火災;二氧化碳滅火器用於撲滅貴重裝置、檔案、儀器、600伏以下電氣裝置、油品的初期火災,如在圖書館或廚房油鍋中著火。清水滅火器用於撲滅固體物質火災,如操場上的幹樹葉。
1、撲滅A類火災宜使用水型、泡沫、乾粉、滷代烷等滅火劑;
2、撲滅B類火災宜使用乾粉、泡沫、滷代烷、二氧化碳等,撲滅水溶性B類火災不宜使用化學泡沫滅火器;
3、C類火災宜使用乾粉、滷代烷、二氧化碳類滅火器;
4、帶電裝置滅火應選用鹵素、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器;
5、A、B、C類及帶電裝置火災宜使用乾粉和滷代烷類滅火器;
6、撲滅D類火災應使用專用乾粉滅火器。
根據2008年11月4日釋出,2009年4月1日實施的GB/T 4968-2008《火災分類》,將火災根據可燃物的種類和燃燒特性,分為A、B、C、D、E、F六類。
1、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 這種物質通常具有有機物質的特性,燃燒時一般會產生熱餘燼。 如木材、乾草、煤、棉、毛、麻、紙等火災。
2、B類火災:指液體或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 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塑膠等火災。
3、丙類火災:指氣體火災。 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等火災。
4、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 如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等火災。
5、E級火:指實火。 用電燃燒物體的火。
6、F級火災:指炊具中烹飪物(如動植物油)的火災
營業執照分為五種型別,分別是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