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經國務院人事主管部門授權的部門、行業或中央企業、省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機構評審的系列專業技術職稱。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範圍領域基本涵蓋國民經濟生活的各行各業,例如工程、醫學、會計、教育、科研等。評審物件包括在事業單位包括學校,小學、中學以及高校,醫院,科研院所,企業等單位中從事管理、教學、科研、工程技術、設計、駕駛操作等工作的專業人員,具有教學、研究系列職稱的人員。
是指經國務院人事主管部門授權的部門、行業或中央企業、省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機構評審的系列專業技術職稱。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範圍領域基本涵蓋國民經濟生活的各行各業,例如工程、醫學、會計、教育、科研等。評審物件包括在事業單位包括學校,小學、中學以及高校,醫院,科研院所,企業等單位中從事管理、教學、科研、工程技術、設計、駕駛操作等工作的專業人員,具有教學、研究系列職稱的人員。
一、專業技術職務概念。
專業技術職務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定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需要具備專門的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才能擔負的工作崗位。
中國從1986年起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目前設定的專業技術職務共29個系列,各系列一般分高、中、初三級,有些系列的高、初級又分為兩檔。
二、專業技術職稱概念。
專業技術職稱是指經國務院人事主管部門授權的部門、行業或中央企業、省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機構評審的系列專業技術職稱。
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範圍領域基本涵蓋國民經濟生活的各行各業,例如工程、醫學、會計、教育、科研等。
評審物件包括在事業單位(包括學校,小學、中學以及高校)、醫院、科研院所、企業等單位中從事管理、教學、科研、工程技術、設計、駕駛操作等工作的專業人員,具有教學、研究系列職稱的人員。
三、專業技術職務與專業技術職稱區別。
專業技術職稱是受聘擔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
人民警察警銜設五等十三級,即:
1、總警監、副總警監;
2、警監(一級、二級、三級);
3、警督(一級、二級、三級);
4、警司(一級、二級、三級);
5、警員(一級、二級)。
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警銜,在警銜前冠以"專業技術"。 人民警察實行警察職務等級編制警銜。擔任行政職務的人民警察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警銜:
1、部級正職:總警監;
2、部級副職:副總警監;
3、廳(局)級正職:一級警監至二級警監;
4、廳(局)級副職:二級警監至三級警監;
5、處(局)級正職:三級警監至二級警督;
6、處(局)級副職:一級警督至三級警督;
7、科(局)級正職:一級警督至一級警司;
8、科(局)級副職:二級警督至二級警司;
9、科員(警長)職:三級警督至三級警司;
10、辦事員(警員)職:一級警司至二級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