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平行志願錄取規則如下:
1、學校在對考生進行錄取時,會按照高考分數排名對學生填寫的專業順序依次進行錄取;
2、當前一個專業人數被錄滿,且考生本人分數低於所填專業分數線時,考生會被放入下一個專業並按照上述錄取方式繼續進行錄取,直至最後一個專業為止;
3、若考生所填最後一個專業未被錄取,當考生服從調劑且分數高於學校最低分數線時會被調檔,當考生不服從調劑或分數低於學校最低分數線時會被退檔。
專科平行志願錄取規則如下:
1、學校在對考生進行錄取時,會按照高考分數排名對學生填寫的專業順序依次進行錄取;
2、當前一個專業人數被錄滿,且考生本人分數低於所填專業分數線時,考生會被放入下一個專業並按照上述錄取方式繼續進行錄取,直至最後一個專業為止;
3、若考生所填最後一個專業未被錄取,當考生服從調劑且分數高於學校最低分數線時會被調檔,當考生不服從調劑或分數低於學校最低分數線時會被退檔。
1、普通類平行院校志願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
2、在投檔時按考生四門科目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逐個投檔,在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願時,只要被檢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該生即享受了該批次平行院校志願投檔機會,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3、平行志願投檔時,根據有關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按照投檔原則進行投檔。對六門科目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語、數、外三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投檔。
4、對實行自主選拔錄取高校確定的自主選拔錄取考生,且其A志願填報該高校,則按其A志願投檔。
5、對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單科優秀學生等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分別按有關政策,並依照考生所報志願,進行補充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其中,對單科優秀考生,按其所填報平行志願中的最後一所院校志願投檔。
簡單來說,平行志願有三個“一”:一個是同一批次,一個是可以填幾個並列的院校志願,再一個是在一個投檔時間段內投檔。
平行的5個志願都為第一志願,但是根據考生填報的A、B、C、D、E五個平行志願院校,計算機從A志願院校開始依次檢索,首先投給A院校,如成績不夠或者沒有缺額,則投給B院校,以此類推,一旦遇到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就投檔給該院校;當院校第一志願錄取生源不足是 調取第二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