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常規志願仍然實行平行志願填報。
具體政策如下:
《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願投檔與錄取實施辦法》規定: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範圍為文史類、理工類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的常規志願即“第一志願”及這三個批次的徵求志願,高職高專批常規志願和高職高專的補充錄取志願。本專科提前批及體育、音樂、美術類的各批次由於面試成績不通用以及各院校錄取標準不一致等原因暫不實行“平行志願”。
專科常規志願仍然實行平行志願填報。
具體政策如下:
《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願投檔與錄取實施辦法》規定: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範圍為文史類、理工類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的常規志願即“第一志願”及這三個批次的徵求志願,高職高專批常規志願和高職高專的補充錄取志願。本專科提前批及體育、音樂、美術類的各批次由於面試成績不通用以及各院校錄取標準不一致等原因暫不實行“平行志願”。
1、需要登入高考志願填報系統就可以檢視自己填報的志願。
2、填報志願需要注意的事項:要是超高分。就看學校!全國排名前幾的一定要衝一兩個!然後看專業。
3、高分。專業+城市,學校相對不要糾結太多。首先一定要考慮好自己喜歡的專業、擅長學什麼。不要最後誤了學校也誤了專業。
4、分數偏高。專業+城市+住宿環境,其實專業已經還好,但是城市和環境考慮的會多一點。最好所在學校在大學城,能認識更多朋友。
自考專科沒有學位證,我國目前最低學位是學士學位,是必須具有本科學歷的,因此專科是不能授予學位證書的。 學位證簡介: 學位證書,又稱學位證,是為了證明學生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而授予的證書,在我國學位證授予資格單位為透過教育部認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學研究機構。
目前我國學位分為三類: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其中,學士學位裡還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統稱學士學位。 獲得學位意味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的學術稱號要求, 經在高等學校或科學研究部門學習和研究,成績達到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授與並得到國家社會承認的專業知識學習資歷。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發出關於印發《學位證書和學位授予資訊管理辦法》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頒發給博士、碩士和學士學位獲得者的學位證書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設計印製,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製的學位證書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