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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工傷認定不服要怎樣訴訟

對工傷認定不服要怎樣訴訟

  按現行的法律規定,當事人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對工傷認定不服過時效怎麼辦

  按現行的法律規定,當事人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對工傷認定複議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行政複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公司申請工傷認定程式怎樣走

  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程式為:   (一)30日內向勞動部門申報。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 ...

工傷認定不服行政複議該怎麼辦

  工傷認定不服行政複議,帶上工傷認定書、個人身份證、行政複議申請到上一級勞動部門或者主管該勞動部門的政府法制辦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即這種情況下行政複議不是前置程式。 ...

工傷認定辦理多久時間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 ...

一般工傷認定本人去嗎

  不需要。職工本人或親屬,在受傷一年內,也可以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 ...

工傷鑑定不服怎麼救濟

  對工傷鑑定不服的救濟方式是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 ...

在我國工傷認定時間多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 ...

工傷認定材料儲存多長時間

  工傷認定結束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至少儲存20年。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