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擅自阻斷交通可以採取的措施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九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對擅自阻斷交通可以採取的措施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九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1、注意合理的安排自己的休息方式。駕駛車輛避免長時間保持一個固定姿勢,可時常調整區域性疲勞部位的坐姿和深呼吸,以促進血液迴圈;最好在行駛一段時間後停車休息,下車活動以下腰、腿,放鬆全身肌肉,預防駕駛疲勞。
2、保證足夠的睡眠時間和良好的睡眠效果。養成按時就寢和良好的睡眠姿勢,每天保持7~8小時的睡眠;睡前1.5~2小時內不飲食,睡前1小時內不多飲水、不進行過度腦力工作;臥室內保持通風、清潔,床不宜太軟,被子不要過重、過暖,枕頭不宜過高。
3、科學的安排行車時間,注意勞逸結合。科學、合理的安排行車時間和計劃,注意行車途中的休息;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連續行車4小時,必須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夜間長時間行車,應由2人輪流駕駛,交替休息,每人駕駛時間應在2~4小時之間,儘量不在深夜駕駛。
4、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行車中,保持駕駛室空氣暢通、溫度和溼度適宜,減少噪聲干擾。
對司法鑑定規範化的措施有:
(一)規範機構內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執行《司法鑑定機構內部管理規範》,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完善自律管理機制。
(二)規範執業活動。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要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部頒規章及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執業,做到“八個統一”。
(三)規範質量建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鑑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鑑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鑑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人進行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