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讓交警部門通知雙方,讓交警主持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的話,可以等治療完畢後起訴。雖然現在也可以起訴,但是並不能馬上解決醫藥費的問題,而且只能主張已經發生的費用。如果沒錢治療的話只能找對方的保險公司、找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儘快起訴申請先予執行。
醉駕按情節嚴重輕重而分,有的只是罰錢,而有的就要拘留,一般是7天,不會超過15天。而對於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犯罪行為,應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且五年內不能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因此,醉駕處罰三年後,仍不能考取新的駕駛證。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 ...
醉駕不配合抽血毆打交警是會構成妨害公務罪的,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 ...
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申請取保候審的,若該案件處在偵查階段的,由公安機關批准;若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需要取保後身的,則由檢察機關批准;若案件在審判程式,需要取保候審的,則應由法院批准決定。因此,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均有取保候審的批准決定權。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
對於醉駕,既要受到刑事處罰,又要受到行政處罰。不起訴只是不受刑事處罰,不起訴決定宣告及送達後,應及時解除強制措施,解除扣押、凍結,對需要給予被不起訴人行政處罰的,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行政處罰一般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 ...
對於醉駕的行為,委託律師,律師可以爭取判緩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 ...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 ...
1、醉酒駕駛可定為“危險駕駛罪”,是刑事犯罪,會進入檔案,就是留有案底。
2、醉駕不但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且伴隨而來的肯定有交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比如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
3、不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