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工具,又稱“金融衍生產品”,是與基礎金融產品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其價格隨基礎金融產品的價格或數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基礎產品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不僅包括現貨金融產品,如債券、股票、銀行定期存款單等等,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作為金融衍生工具基礎的變數則包括利率、匯率、各類價格指數、通貨膨脹率甚至天氣溫度指數等,是在貨幣、債券、股票等傳統金融工具的基礎上衍化和派生的,以槓桿和信用交易為特徵的金融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又稱“金融衍生產品”,是與基礎金融產品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其價格隨基礎金融產品的價格或數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基礎產品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不僅包括現貨金融產品,如債券、股票、銀行定期存款單等等,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作為金融衍生工具基礎的變數則包括利率、匯率、各類價格指數、通貨膨脹率甚至天氣溫度指數等,是在貨幣、債券、股票等傳統金融工具的基礎上衍化和派生的,以槓桿和信用交易為特徵的金融工具。
1、風險管理功能。風險管理功能的另一個名字是套期保值功能,風險管理是金融領域的先行者創造金融衍生工具的初衷。想規避風險的對沖者透過金融衍生工具將風險轉移給願意承擔風險的投機者,以達到風險轉移的目的。
2、價格發現功能。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成本往往低於傳統的金融產品,而且反應速度具有更為明顯的優勢。因此,當投資者對於未來價格的預期因為經濟政策或者其他因素髮生改變時,他們會優先在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中做出相應對策。所以金融衍生工具的價格變動,往往被用來判斷金融產品的價格走勢,這就是金融衍生工具的價格發現功能。
3、金融衍生工具的誕生金融領域一次至關重要的創新,是金融行業從業者智慧的體現。除了上述主要功能外,金融衍生工具還在提高市場效率、投機、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按交易形式劃分金融衍生產品可分為兩類:
1、場內交易:絕大多數的期權和期貨交易屬於場內交易,擁有標準化的合約。可以對沖平倉,是一輛可以中途下車的火車。 2、場外交易:櫃檯市場,又稱店頭市場。遠期和互換屬於場外交易,雙方單獨協商,簽定協議。必須交割,是一架不可以在中途下來的飛機。
按產品形態劃分金融衍生產品分為三大類:
1、金融遠期:合約雙方同意在未來的一定日期按一定價格交換金融資產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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