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雙方身份證要帶好,並且還要父母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明需要帶好,帶著街道辦事處蓋好章的準生證到派出所。父母一人的戶口本必須帶好。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中國的戶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兩千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當時諸國征戰,人口成為最重要的資源,沒有之一。賦稅、伕役、兵丁,皆出於人口。
父母雙方身份證要帶好,並且還要父母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明需要帶好,帶著街道辦事處蓋好章的準生證到派出所。父母一人的戶口本必須帶好。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中國的戶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兩千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當時諸國征戰,人口成為最重要的資源,沒有之一。賦稅、伕役、兵丁,皆出於人口。
按目前城鄉申報戶口的規定和計劃生育管理條例。必須攜帶的證件有:
(1)嬰兒母親的戶口卡(已婚但戶口卡上婚姻狀況未做變更的,還應持本人結婚證);
(2)嬰兒出生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3)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加蓋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准予入戶章);
(4)在外地出生的嬰兒,還應有嬰兒生母單位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5)提供嬰兒父親的籍貫。
法律依據: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7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攜帶相關證件到派出所上戶;當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個月以後再申報戶口的,需要先諮詢工作人員,並準備好對應的材料後才能上戶;超過12個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
1、父母親二人的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
2、嬰兒的出生證明,這裡是提供醫院醫生的紙質證明。
3、結婚證明,也就是說父母親是合法結婚並生子的。
4、最後一個就是計生部門的生育指標證明,如果沒有,準備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也是可以的,注意,這個證明農村的需要鄉政府以上的證明,城市的則需要街道以上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