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訪目的:交流學生的學習情況;
家訪過程:與家長見面,互相認識;詢問學生在家的各方面的表現;向家長說明孩子在校的學習情況;教師與家長攜手共同教育好孩子;
家長的建議和要求:孩子在學校的表現希望能及時得到與老師的溝通;希望老師對孩子能嚴格;
教師給家長的建議:讓家長給其進行思想教育,使其懂得學習與其它方面生活內容的聯絡、學習的重要性及學習落後的後果;多關心子女平時的學習生活;肯定學生的進步,給他希望。
家訪目的:交流學生的學習情況;
家訪過程:與家長見面,互相認識;詢問學生在家的各方面的表現;向家長說明孩子在校的學習情況;教師與家長攜手共同教育好孩子;
家長的建議和要求:孩子在學校的表現希望能及時得到與老師的溝通;希望老師對孩子能嚴格;
教師給家長的建議:讓家長給其進行思想教育,使其懂得學習與其它方面生活內容的聯絡、學習的重要性及學習落後的後果;多關心子女平時的學習生活;肯定學生的進步,給他希望。
1、教育學、中文、數學、音樂、繪畫、心理學、英語、等相關專業學歷。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2、教育部的小學教師資格認證:是成為小學教師的必備條件,2001年開始全面實施。
3、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國家教育委員會的普通話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劃分為三級六等,教師應達到二級或一級水平,語文科教師應略高於其他學科教師的水平。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敬業愛崗。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
5、身體狀況良好,性格開朗,有親和力和責任心。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3、各級各類學校非師範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按省教育廳部署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合格;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