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以往的情況,教師資格證面試的及格分數是60分。全國統考教師資格的面試總分為100分,考生成績由各分項得分累加而得,各分項的分值由面試考試大綱規定。
以中學教師資格面試為例,面試共分為八大項,其中職業認知佔5分,心理素質佔5分,儀表儀態佔5分,言語表達佔15分,思維品質佔15分,教學設計佔10分,教學實施佔35分,教學評價佔10分。考生在以上各項中,只要平均能獲得百分之六十,就能達到及格成績,面試即可透過。
根據以往的情況,教師資格證面試的及格分數是60分。全國統考教師資格的面試總分為100分,考生成績由各分項得分累加而得,各分項的分值由面試考試大綱規定。
以中學教師資格面試為例,面試共分為八大項,其中職業認知佔5分,心理素質佔5分,儀表儀態佔5分,言語表達佔15分,思維品質佔15分,教學設計佔10分,教學實施佔35分,教學評價佔10分。考生在以上各項中,只要平均能獲得百分之六十,就能達到及格成績,面試即可透過。
1、候考。考生持紙質面試准考證、身份證件,按時到達指定的考點,進入候考室候考。
2、抽題。按照考點安排和抽籤順序,考生持准考證進入抽題室,登入面試測評系統,從題庫中隨機抽取試題,經本人確認後,列印試題清單。
3、備課(活動設計)。考生持准考證、試題清單、備課紙,由監考教師引導進入備課室,撰寫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準備時間20分鐘。
4、回答規定問題。考生持准考證、試題清單、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由監考教師引導進入指定面試室。面試考官從試題庫中隨機抽取2道規定問題,要求考生回答。時間5分鐘左右。
5、試講(演示)。考生按照準備的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進行試講(或演示)。時間10分鐘。
6、答辯(陳述)。面試考官圍繞考生試講(或演示)內容進行提問,考生答辯(陳述)。時間5分鐘左右。
1、小學教師資格證面試主要考查申請人的職業認知、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師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
2、筆試各科成績均合格並在有效期內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情境模擬等方式,透過抽題、備課(活動設計)、回答規定問題、試講(演示)、答辯(陳述)、評分等環節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