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駕駛證的有效期是透過科目一考試後的三年內。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三十七條,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核心發學習駕駛證明。
第三十八條,申請人在場地和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規定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學習駕駛證明的有效期為三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
考駕駛證的有效期是透過科目一考試後的三年內。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三十七條,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核心發學習駕駛證明。
第三十八條,申請人在場地和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規定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學習駕駛證明的有效期為三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
不同地區公佈成績時間不同。採取無紙化考核方式的地區,考試結束交卷後即刻公佈考試成績;採取紙質考核方式的地區,考試結束後15到30天后公佈考試成績。
建築行業的安全B證就是專案負責人安全知識考核合格證。專案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的負責人,包括專案經理、專案副經理、專案技術負責人等。建築行業安全B證的有效期三年,參加建設部分組織的學習考試合格即可獲得。
考駕證考試有效期為3年,總共有四個科目,科目一沒有透過的話,是無限期。根據法律規定: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後3年內必須透過科目二、三、四,否則將會取消考試資格。
駕照考試又叫駕駛證考試,是為了獲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考試,考試科目內容及合格標準全國統一,分為理論知識、場地駕駛技能、道路駕駛技能及文明駕駛相關知識四個考試科目,駕照考試的基本流程為填寫表格、身體檢查、受理、繳費、考試、制證等。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第一條考試內容和合格標準: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分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一”)、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二”)、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三”)。考試內容和合格標準全國統一,根據不同準駕車型規定相應的考試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