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根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為2年。(五)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根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為2年。(五)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1、我國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這是由我國《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的。
2、可轉債是可以轉股的,但並非一上市就可以轉股,可轉債的轉股期限為可轉債上市的六個月後。
3、上市公司在發行可轉債時,都明確規定了可轉債的期限,但是在一些行情比較極端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可能會強制贖回可轉債,投資者也可以要求可上市公司回售可轉債。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後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且答覆請求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