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下旬,學校啟動助學金集中評選工作;
2、9月下旬到10月中旬,學院組織開展助學金集中評選工作,確定各類獎助學金推薦人選,並上報各類助學金評選材料;
3、10月中旬到10月下旬,學校對助學金評選材料進行評審,並將相關評審材料上報省資助管理中心;
4、12月,學校組織發放各類助學金;
5、《山東大學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一等助學金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助學金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助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
1、9月下旬,學校啟動助學金集中評選工作;
2、9月下旬到10月中旬,學院組織開展助學金集中評選工作,確定各類獎助學金推薦人選,並上報各類助學金評選材料;
3、10月中旬到10月下旬,學校對助學金評選材料進行評審,並將相關評審材料上報省資助管理中心;
4、12月,學校組織發放各類助學金;
5、《山東大學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一等助學金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助學金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助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
沒有固定時間,根據國家下撥資金及學校的資金情況來定的,一般在第二年的下學期。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施行國家助學金政策。
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佔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百分之20,其中東部地區為百分之10、中部地區為百分之20、西部地區為百分之30。各地可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面時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
高中的助學金在每學期的期末時候發放,分兩次發放。大學的助學金一般在每學期開學後兩個月內發放,也是分兩個學期發放完畢。當然具體的院校會不太一樣,有的是在期末的時候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