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生於1103年3月24日,死於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宋相州湯陰縣人,抗金名將,中國歷史上著名軍事家、戰略家、書法家、詩人、抗金英雄,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岳飛於北宋末年投軍,從建炎二年遇宗澤起到紹興十一年為止的十餘年間,率領岳家軍同金軍進行了大小數百次戰鬥。紹興十年,完顏兀朮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遭受秦檜、張俊等人的誣陷入獄。1142年,岳飛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岳雲和部將張憲同被殺害。宋孝宗時岳飛冤獄被平反,改葬於西湖畔棲霞嶺。追諡武穆,後又追諡忠武,封鄂王
岳飛,生於1103年3月24日,死於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宋相州湯陰縣人,抗金名將,中國歷史上著名軍事家、戰略家、書法家、詩人、抗金英雄,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岳飛於北宋末年投軍,從建炎二年遇宗澤起到紹興十一年為止的十餘年間,率領岳家軍同金軍進行了大小數百次戰鬥。紹興十年,完顏兀朮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遭受秦檜、張俊等人的誣陷入獄。1142年,岳飛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岳雲和部將張憲同被殺害。宋孝宗時岳飛冤獄被平反,改葬於西湖畔棲霞嶺。追諡武穆,後又追諡忠武,封鄂王
1、岳飛(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相州湯陰人。南宋時期抗金名將、軍事家、戰略家、民族英雄、書法家、詩人,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2、岳飛從二十歲起,曾先後四次從軍。自建炎二年遇宗澤至紹興十一年止,先後參與、指揮大小戰鬥數百次。金軍攻打江南時,獨樹一幟,力主抗金,收復建康。紹興四年,收復襄陽六郡。紹興六年,率師北伐,順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紹興十年,完顏宗弼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兩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義軍紛紛響應,夾擊金軍。岳家軍先後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在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宋高宗趙構和宰相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師。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誣陷入獄。1142年1月,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岳雲、部將張憲一同遇害。宋孝宗時,平反昭雪,改葬於西湖畔棲霞嶺,追諡武穆,後又追諡忠武,封鄂王。在宋、元、明三朝,備受尊崇。
3、岳飛是南宋傑出的統帥,他重視人民抗金力量,締結了“聯結河朔”之謀,主張黃河以北的民間抗金義軍和宋軍互相配合,以收復失地;治軍賞罰分明,紀律嚴整,又能體恤部屬,以身作則,率領的“岳家軍”號稱“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打擄”。金軍有“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評語,以示對岳家軍的由衷敬佩。
岳飛像
嘗軍行遇雨,武穆下馬徒步行,僚屬皆從。至一廟宇……廟旁有山險峻,武穆問曰:“諸公識黃龍城乎?其城若此山之高。某舊能飲,嘗有酒失,老母戒某勿飲,主上亦命戒之,某自此不復飲。他日至黃龍城,當與諸君痛飲。”
【解說】
《金佗續編》:南宋岳珂撰。正編28卷,續編30卷,系岳飛傳記的資料彙編。岳珂系岳飛之孫,為其祖岳飛辨冤而作。本書蒐集岳飛的詩文、表奏、戰報、高宗的御札等原始資料,旁及傳記佚事等。岳珂別業在嘉興金佗坊,故以名書。
《宋史·岳飛傳》亦有“金將軍韓常欲以五萬眾內附。飛大喜,語其下曰:‘直抵黃龍府,與諸君痛飲耳’”記載。
岳飛(1103~1142年),字鵬舉,相州湯陰(今河南湯陰)人。南宋初年的抗金名將,家貧力學,好《春秋左氏傳》及孫武、吳起兵書,少年從軍。紹興十年(1140年),金人再度南侵,岳飛任少保兼河南、北諸路招討使,大敗敵兵,進軍朱仙鎮(在今河南開封市南);秦檜恐飛阻梗和議,一日內降十二道金牌召還。次年以“莫須有”之罪殺害。作品多見於岳珂《金佗粹編》。《宋史》卷365有傳。
岳飛曾“豪於飲”而有酒失,其母及高宗趙構都讓他戒酒,他也聽從了勸告,立即斷了酒,但他卻發下誓願:“直搗黃龍府(金國的都城),與諸君痛飲耳!”戒酒能斷,是大丈夫,而“與諸君痛飲耳”更充滿英雄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