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半沒有勞動合同的賠償是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工作一年半沒有勞動合同的賠償是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入職一年半未籤合同不合法,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一般勞動者在正式上班之前,都會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也是給職工的一種生活保障,但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單位都是不籤勞動合同的。那麼,工作幾年不籤勞動合同合法嗎?進來看一下。
籤勞動合同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入職超過一個月,用人單位就要和勞動者籤勞動合同。顯然,工作幾年不籤勞動合同是一種不合法的行為,用人單位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可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單位支付補償,若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向單位所在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