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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如何調查核實

工傷認定調查取證中的三點法

  熟悉案情,確定“重點”。熟悉案情,有利於工傷調查做到有的放矢,既節省人力物力,又提高工作效率。在工傷調查時,首先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逐一理順:瞭解用人單位與受傷職工是否存在勞動關係,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受傷職工的身份、受傷程度以及事故經過等。如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工傷認定時間,看是否已過30日或一年申報時限,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如雙方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查雙方是否存在明顯的事實勞動關係等。

  縮小範圍,鎖定“焦點”。有些傷亡事故是“邊緣性”的,主要表現在“工傷特徵”不能由現行法律法規所規範,也就是說,對受傷職工的傷是否是工傷不能立即下結論。看似工傷又不像工傷;看著不像工傷,但又可以認定工傷。對這類情形,由於人的思想認識不一致,對法律法規條款的理解和判定也不一樣,從而難以對是否是工傷進行定性。我們稱這些存在著的“不一定”為“焦點”。如:職工王某,下午下班後,與同事一起在路邊飲食店吃夜餐,吃完後在回家途中遇交通事故不治身亡。其事故發生地點是上下班必經路線,系機動車事故,與《條例》規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情形相符。那麼,王某在下班後停留飲食店吃飯,在回家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算不算工傷?有人說是,有人說不是,這就存在爭議。這就要求調查人員對此焦點所涉及的事實予以深查,並對照《條例》及相關規定,最終作出“是工傷”還是“非工傷”的認定。

  收集材料,提出“疑點”。在受理工傷申請材料後,要對當事人遞交的材料進行梳理,並列出調查的“疑點”。收集材料包括單位(個人)工傷申請報告書、受傷職工的身份證件、參保情況、醫療診斷結論、勞動關係證明及現場目擊證人證言等。工傷認定中,存在的疑點主要在申報時間、傷者身份、受傷時間、傷害部位、首診病歷、目擊證人及當事人的陳述等。不同型別的傷亡事故可能存在的疑點也不同。如用人單位向工傷認定部門提供自相矛盾的材料、虛假證據、不合常理的證明等,要列出疑點,在下次調查中重點了解。

工傷認定需要調查核實嗎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工傷認定如何調查核實

  《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工傷認定中,可以進行以下調查核實工作:

  (一)根據工作需要,進入有關單位和事故現場;

  (二)依法查閱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詢問有關人員並作出調查筆錄;

  (三)記錄、錄音、錄影和複製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調查核實工作的證據收集參照行政訴訟證據收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用人單位、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負責安排相關人員配合工作,據實提供情況和證明材料。


員工個人能否做工傷認定

  員工個人是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 ...

工傷認定時效從什麼時候起算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的起算點應為事故傷害實際發生之日。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 ...

工傷認定複議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行政複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 ...

工傷認定資料不完善該怎麼辦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 ...

上海工傷認定提交材料主要有哪些

  一、《勞動合同書》影印件,或確立的有效證明;   二、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影印件;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後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四、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   五、能夠證明當時發生意外事故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做出了明確規定, ...

工傷認定東西都齊了需要多長時間

  工傷認定東西都齊了,鑑定時間為一個月之內。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 ...

怎麼對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

  第一,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線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須是本人沒有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