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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書送達時間是多久

工傷認定書送達時間是多久

  工傷認定書送達需要10個工作日,將工傷認定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直接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各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第十八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工傷認定書送達時間需要多久

  工傷認定書送達時間依據《工傷認定條例》第八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後,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工傷認定書失效時間是多久

  工傷認定書沒有失效時間。在發生工傷認定書原件遺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傷認定辦公室查詢認定書資料。按我國法律規定:工傷認定結束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至少儲存20年。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申請工傷認定鑑定時間多久

  申請工傷認定鑑定時間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

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多久要鑑定傷殘

  傷殘等級鑑定,是必須治癒出院,並且已經取得工傷認定書才可以申請,時限也是有規定的:如果是治癒出院前做出工傷認定的,必須在治癒出院後1個月內申請,如果是治癒出院後做出工傷認定的,必須在做出工傷認定書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 ...

申請工傷認定 鑑定時間多久

  自受傷之日起30天內,用人單位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 ...

工傷認定送達時間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二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認定工傷決定書》和《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送達參照民事法律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

工傷鑑定生效時間多久

  工傷鑑定結論在送達之後,當事人沒有在十五日內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鑑定結論便生效,並且永久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 ...

事故責任認定書複議時間多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複核時間是3日。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 ...

工傷認定書多久才能下來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