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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糾紛由誰承擔舉證責任

工資糾紛由誰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對於勞動爭議案件中勞動者工資標準的舉證責任在仲裁法中並沒有明確,但我們可以根據現行的其他法律規定找到依據。根據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6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合同無效的舉證責任由誰承擔

  舉證責任分配的基本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合同無效的舉證責任也是遵循這個原則的,在這一原則下,主張合同無效的一方對其主張的事實負擔舉證責任,當其主張的事實在法律上處於真偽不明的狀態時,由其承擔不利後果。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如果其不能提供證據加以證明,則由其承擔不利後果。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理解與適用》第五條規定:

  “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係成立並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合同關係變更、解除、終止、撤銷的一方當事人對引起合同關係變動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對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由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對代理權發生爭議的,由主張有代理權一方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對醫療過錯的舉證應該由誰承擔

  對醫院醫療過錯的舉證責任由醫療機構承擔。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八款規定,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連環交通事故責任承擔

  連環交通事故責任的承擔是: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定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

醫療事故罪證明責任承擔

  醫療事故罪證明責任的承擔是由被告進行承擔,從訴訟經濟、效率、效益、公平等原則考慮,應當讓被告承擔一定的證明責任,或者說,在醫療事故案件的處理中,可以適用一定的司法推定。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 ...

公司分立後承擔責任

  公司分立後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

快遞被冒領承擔責任

  快遞被冒領了,消費者可以起訴網店老闆要求賠償已支付的價款,如果能確認是快遞公司的失誤導致的,則網店老闆可以去起訴快遞公司要求賠償。如果是網店老闆自己的失誤,也可以要求實際收到貨物的人歸還原物或者支付貨款。   【法律依據】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 ...

快遞放物業後丟失責任承擔

  根據《合同法》“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規定,如果包裹丟失了,由於通常情況下,小區物業與單位門衛都是無償管理,則只要其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哪怕有疏忽大意,都無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條,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 ...

參加文體活動受傷的承擔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

租賃期間的維修責任承擔

  由雙方約定,未約定的,由出租人承擔。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1條的規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由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