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已過訴訟時效的答辯狀沒有固定的格式的,一般寫清楚案件主要事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最新的民事或者行政以及刑事法律依據,存在其他的抗辯理由或者的一併附上,加上相應的落款和致辭就可以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撰寫已過訴訟時效的答辯狀沒有固定的格式的,一般寫清楚案件主要事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最新的民事或者行政以及刑事法律依據,存在其他的抗辯理由或者的一併附上,加上相應的落款和致辭就可以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1、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描寫的是三峽。
2、《早發白帝城》
唐代:李白
朝辭白帝彩雲間,千里江陵一日還。
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
3、譯文:
清晨,朝霞滿天,我就要踏上歸程。從江上往高處看,可以看見白帝城彩雲繚繞,如在雲間,景色絢麗!千里之遙的江陵,一天之間就已經到達。
兩岸猿猴的啼聲不斷,迴盪不絕。猿猴的啼聲還回蕩在耳邊時,輕快的小船已駛過連綿不絕的萬重山巒。
刑法已過追訴時效不能再立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