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級幹部相當於地方廳級級別,師級幹部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師級或相當於正師級單位,主要包括師、軍分割槽、大城市的警備區、各總部的二級部下設局或處、大軍區級單位的二級部、正軍級單位的後勤部和裝備部、副軍級單位的司令部和政治部。師級幹部的職責是:1、指導士兵完成軍事任務;2、積極參加軍事訓練,熟悉掌握手中武器和裝備,不斷提高業務技能;3、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提高政治覺悟;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5、愛護武器裝備和公物。
師級幹部相當於地方廳級級別,師級幹部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師級或相當於正師級單位,主要包括師、軍分割槽、大城市的警備區、各總部的二級部下設局或處、大軍區級單位的二級部、正軍級單位的後勤部和裝備部、副軍級單位的司令部和政治部。師級幹部的職責是:1、指導士兵完成軍事任務;2、積極參加軍事訓練,熟悉掌握手中武器和裝備,不斷提高業務技能;3、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提高政治覺悟;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5、愛護武器裝備和公物。
團級幹部相當於地方正處級級別,其應該履行的義務有:1、遵守憲法和法律;2、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4、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做出的決定、命令;5、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6、恪守職業道德,遵守社會公德。團級幹部的任職條件是: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18至35週歲;3、擁護中國共產黨組織;4、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道德品質;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大專及以上學歷。
特命全權大使最高者副部、公使及公使銜參贊一般是司、副司級,參贊是副司、正處級,一、二等秘書為處、副處級,三等秘書、隨員為正、副科級。
總領事屬司、副司級,副總領事是副司、正處級,領事多為處、副處級,副領事、領事隨員則屬科、副科級。
擴充套件資料
大使是國家元首向他國國家元首派遣的最高階常駐外交代表及代表國家出席國際會議的臨時外交使節。
大使的主要職責是:同駐在國政府保持政治聯絡,促進兩國正常關係的發展,研究駐在國的情況和內外政策,保護本國國家權益。大使享有代表本國和進行外交活動的權利,享有外交特權,同時,也有尊重駐在國法律、秩序、風俗習慣和承擔不干涉該國內政的義務。
全稱為“特命全權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在所駐國家代表本國及本國元首,為最高的外交代表。此為國際公認的準則,而非個別國家的規定。我國民國時期駐外使節,在三十年後期以前,均用比大使低一級的公使銜。
總領事館不是每個大型城市都有;僅在幾個大城市有,如上海、廣州。而大使館只有在首都才有,一個主權國家只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