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如果不繳納罰款,記分將被轉入下一記分週期。不管是借證人,還是持證人,只有繳納罰款才予以清除。也就是說借證人遲遲不交罰款,為了駕照證的正常使用,持證人也必須交,特別是記分累計12分時,影響更大,要重新學習。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如果不繳納罰款,記分將被轉入下一記分週期。不管是借證人,還是持證人,只有繳納罰款才予以清除。也就是說借證人遲遲不交罰款,為了駕照證的正常使用,持證人也必須交,特別是記分累計12分時,影響更大,要重新學習。
交通違章罰款以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日期為準的,接到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後必須15日之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超過15日之後就收滯納金了。電子眼拍攝的非現場違章,只要你在車輛年檢前去交警機關接受處理,然後持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15日之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了,超過15日之後也收滯納金。
簡單說就是現場違章15日內必須處理,否則就有滯納金。非現場違章(電子眼、違停貼條)驗車前只要不去交警機關處理無任何滯納金,接受處理後15日不交罰款就有滯納金了。
1、現場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從第15天后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交款為止;(備註:滯納金最高不超過罰款金額);
2、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交警核查到,會被扣證,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扣車;
3、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4、違章未處理的,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將得不到車輛保險公司的理賠;
5、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透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
沒帶本不可以給人扣分,除非是拿著自己的駕駛證,本人親自去交警大隊才能夠替別人處理違章。
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於已具備安全駕駛技術的人他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這種允許的證件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駛證是一種“許可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