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擔保貸款時,主貸人與擔保人都需要承擔責任,債務人必須先行償還貸款,其次再是保證人。
2、也就是說給別人擔保貸款後對方逾期不還,擔保人也是有償還貸款的責任的,不過建議先聯絡貸款人,督促其趕緊還款,否則放款方會找到擔保人,要求其幫忙還款。
3、根據《擔保法》第18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如果擔保人已經履行了保證義務,那麼代替債務人清償的部分,可以起訴債務人歸還。
1、擔保貸款時,主貸人與擔保人都需要承擔責任,債務人必須先行償還貸款,其次再是保證人。
2、也就是說給別人擔保貸款後對方逾期不還,擔保人也是有償還貸款的責任的,不過建議先聯絡貸款人,督促其趕緊還款,否則放款方會找到擔保人,要求其幫忙還款。
3、根據《擔保法》第18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如果擔保人已經履行了保證義務,那麼代替債務人清償的部分,可以起訴債務人歸還。
1、如果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的話,擔保人是有可能需要代為還清全部債務的,因為這是擔保人的責任。一旦遇到這種情況,為了自身利益,應該透過各種手段督促對方還款。
2、如果對方還不上,債權方要求你代為還款,你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主貸人用自己的資產,譬如房產、車子、有價證券等去抵押貸款。
3、如果你幫忙還了貸款的話,事後應該讓對方儘快把欠款還給你,並且可以透過法院進行追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