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底部剪力法是根據地震反應譜理論,以工程結構底部的總地震剪力與等效單質點的水平地震作用相等,來確定結構總地震作用的方法。
2、一種用靜力學方法近似解決動力學問題的簡易方法,它發展較早,迄今仍然被廣泛使用。其基本思想是在靜力計算的基礎上,將地震作用簡化為一個慣性力系附加在研究物件上,其核心是設計地震加速度的確定問題。
3、該方法能在有限程度上反映荷載的動力特性,但不能反映各種材料自身的動力特性以及結構物之間的動力響應,更不能反映結構物之間的動力耦合關係。
1、底部剪力法是根據地震反應譜理論,以工程結構底部的總地震剪力與等效單質點的水平地震作用相等,來確定結構總地震作用的方法。
2、一種用靜力學方法近似解決動力學問題的簡易方法,它發展較早,迄今仍然被廣泛使用。其基本思想是在靜力計算的基礎上,將地震作用簡化為一個慣性力系附加在研究物件上,其核心是設計地震加速度的確定問題。
3、該方法能在有限程度上反映荷載的動力特性,但不能反映各種材料自身的動力特性以及結構物之間的動力響應,更不能反映結構物之間的動力耦合關係。
底部剪力法,是根據地震反應譜理論,以工程結構底部的總地震剪力與等效單質點的水平地震作用相等,來確定結構總地震作用的方法。
底部剪力法,一種用靜力學方法近似解決動力學問題的簡易方法,它發展較早,迄今仍然被廣泛使用,其基本思想是在靜力計算的基礎上,將地震作用簡化為一個慣性力系附加在研究物件上,其核心是設計地震加速度的確定問題。
該方法能在有限程度上反映荷載的動力特性,但不能反映各種材料自身的動力特性以及結構物之間的動力響應,更不能反映結構物之間的動力耦合關係。
抗震設計時,為保證剪力牆底部出現塑性鉸後,具有足夠的延性,應對可能出現塑性鉸的部位採取加強抗震措施。包括提高其抗剪下破壞的能力,設定約束邊緣構件、控制剪力牆的軸壓比等,該加強部位稱為'底部加強部位'。
剪力牆底部塑性鉸出現都是有一定範圍的,一般情況下單個塑性鉸發展高度約為牆肢截面高度。但是為安全起見,設計時加強部位範圍應適當擴大。
底部加強部位國家現行標準規定如下:
1、底部加強部位的高度應從地下室頂板算起:當結構計算嵌固部位位於地下一層底板或以下時,底部加強部位尚宣向下延伸到計算嵌固部位。
2、高度大於24m的房屋:底部兩層,地下室頂板以上牆體總高度的1/10,取兩者較大值為底部加強部位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