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民言行文明。
2、環境整潔優美。
3、社會秩序良好。
4、各類服務優質。
5、科教文衛發達。
6、設施基本完備。
7、在評選文明城市工作中,增加組織領導有力、建立工作紮實的考核內容,其主要要求是:
領導班子堅強有力,把建立工作納入全域性,實施目標管理。建立機構建立健全,建立工作紮實有效,建立經費得以落實。文明小區(社群)、文明行業、文明村鎮、雙擁共建等基礎建立工作富有成效,講文明樹新風活動普遍開展,有一批在全省、全國有影響的先進典型。
1、市民言行文明。
2、環境整潔優美。
3、社會秩序良好。
4、各類服務優質。
5、科教文衛發達。
6、設施基本完備。
7、在評選文明城市工作中,增加組織領導有力、建立工作紮實的考核內容,其主要要求是:
領導班子堅強有力,把建立工作納入全域性,實施目標管理。建立機構建立健全,建立工作紮實有效,建立經費得以落實。文明小區(社群)、文明行業、文明村鎮、雙擁共建等基礎建立工作富有成效,講文明樹新風活動普遍開展,有一批在全省、全國有影響的先進典型。
1、建立文明城市對市容市貌
⑴規劃合理,公共建築、雕塑、廣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觀實用,與居住環境相和諧,能給人以美的享受。
⑵街道整潔衛生,無亂張貼(包括牛皮癬)現象。
⑶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氣氛祥和。
2、建立文明城市對市民在公共場所道德方面
⑴公共場所無亂扔雜物、隨地吐痰、損壞花草樹木、吵架、鬥毆等不文明行為。
⑵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全面禁菸,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識。
⑶影劇院、圖書館、紀念館、博物館、會場等場所安靜、文明,無大聲喧譁、汙言穢語、嬉鬧現象。
3、建立文明城市市民
⑴車輛、行人各行其道。
⑵機動車讓行斑馬線,車輛、行人不亂穿馬路、不闖紅燈。
⑶自覺保持交通暢通、不人為造成交通阻塞。
⑷車輛、行人服從交警指揮。
⑸在交通站點遵守秩序,排隊侯車,依次上下車。
⑹禁止酒後駕車。
4、建立公共場所人際互助關係
⑴公交車上為老、弱、病、殘、孕及懷抱嬰兒者主動讓座。
⑵友善對待外來人員,耐心熱情回答陌生人的問訊。
⑶公共場所主動幫助老、殘、弱或其他需要幫助的人。
5、建立文明城市對市民的滿意度
⑴群眾對黨政機關行政效能的滿意度>90%。
⑵群眾對反腐倡廉工作的滿意度>90%。
⑶全民法制宣傳教育的普及率≥80%。
⑷市民對政府誠信的滿意度≥90%。
⑸市民對義務教育的滿意度≥75%。
⑹市民對見義勇為行為的贊同與支援率≥90%。
⑺市民種綠、護綠等公益活動參與率≥70%。
⑻市民對捐獻骨髓、器官等行為的認同率≥50%。
⑼市民對本市的道德模範的知曉率≥80%。
⑽市民對本地網咖行業形象的滿意率≥70%。
⑾市民對公交站點佈局與交通便捷的滿意率≥60%。
⑿群眾安全感>85%。
⒀科教、文體、法律、衛生進社群活動覆蓋率>80%。
⒁家庭美德的知曉率≥80%。
⒂市民對建立工作的支援率>80%。
6、建立文明城市對視窗服務行業。
對視窗行業進行實地考察、隨機暗訪,主要內容包括:服務是否文明規範,投訴機制是否便捷有效等。這些行業包括:燃氣、供熱、自來水、供電、公交、出租汽車、鐵路、長途汽車客運站、民航機場、環衛、風景園林、物業服務、郵政、電信、銀行、醫療、賓館、旅行社、商業零售、工商、稅務、110、派出所、交警等。
1、為切實加強志願服務工作,展示志願服務風采,推進文明城市建立工作,市文明辦按照第30個國際志願服務日有關要求,決定從12月10日至12月30日,組織全市廣大志願者和志願服務組織,集中開展為期20天的宣傳及便民志願服務活動。
2、活動號召全市各級文明單位、機關團體,要緊密結合自身工作特點,充分利用文明使者志願服務站的功能,堅持“走上街頭、走進社群、走近群眾”,採取定時服務和預約服務相結合的方式,特別是與群眾的衣、食、住、行息息相關的醫療、法律等專業志願服務隊,要在社群掛牌設站、明確服務內容和聯絡方式,安排志願者長期輪流在社群一線開展便民服務。
3、城市出入口、交通要道及廣場景區的文明使者志願服務站,全部要配置裝有急救、常用藥品及老花鏡、針線包等日常生活用品的便民箱,並有開封市公交線路圖及市內主要旅遊景點的宣傳手冊。交通要道的文明使者志願服務站重點要開展文明交通活動,協助交警及協管員勸助行人、車輛文明行車、禮讓斑馬線。通知要求各區文明辦要做好宣傳、便民志願服務活動的對接及協調督導工作,在第一批、第二批文明使者志願服務站示範點的基礎上,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完善志願服務網點,確保社群及驗收點志願服務人員到位、著裝統一,站點設定及時,帳篷桌凳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