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學專業相近專業如下:
1、城市規劃專業;
2、土木工程專業;
3、工程管理專業;
4、水暖電專業;
5、工程造價專業;
6、道路交通工程專業;
7、工程設計專業;
8、地下工程專業;
9、水利水電工程專業;
10、園林建築工程專業;
11、建築工程專業;
12、水電管理專業。
建築學專業相近專業如下:
1、城市規劃專業;
2、土木工程專業;
3、工程管理專業;
4、水暖電專業;
5、工程造價專業;
6、道路交通工程專業;
7、工程設計專業;
8、地下工程專業;
9、水利水電工程專業;
10、園林建築工程專業;
11、建築工程專業;
12、水電管理專業。
東北地區:遼寧科技大學建築與藝術設計學院、哈爾濱工業大學建築學院、瀋陽建築大學建築與規劃學院、黑龍江科技學院建築工程學院;華北地區: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天津大學建築學院、北京建築工程學院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北京大學建築與景觀設計學院、內蒙古工業大學建築學院;華中地區:華中科技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湖南大學建築學院、中南大學建築與藝術學院、武漢大學城市設計學院、湖南科技大學建築與城鄉規劃學院、武漢科技大學城市建設學院;華南地區華南理工大學建築學院、深圳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廣州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廣西大學土木建築工程學院、華南農業大學水利與土木工程學院、桂林理工大學土木與建築工程學院;南方地區重慶大學建築城規學院、西南交通大學建築學院、四川農業大學城鄉建設學院、西華大學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昆明理工大學建築工程學院、四川大學建築與環境學院。
建築學專業技術特長如下:
1、具有較紮實的自然科學基礎、較好的人文社會科學基礎和外語語言綜合能力。
2、掌握建築設計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獨立進行建築設計和用多種方式表達設計意圖的能力以及具有初步的計算機文字、圖形、資料的處理能力。
3、瞭解中外建築歷史的發展規律,掌握人的生理、心理、行為與建築環境的關係,與建築有關的經濟知識、社會文化習俗、法律與法規的基本知識,以及建築邊緣學科與交叉學科的相關知識 。
4、初步掌握建築結構及建築裝置體系與建築的安全、經濟、適用、美觀的關係的基本知識,建築構造的原理與方法,常用建築材料及新材料的效能。具有合理選用和一定的綜合應用能力,並具有一定的多工種間組織協調能力。
5、具有專案前期策劃、建築設計方案和建築施工圖繪製的能力,具有建築美學的修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