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水平面積的總和。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其計算方法為:建築面積=有效面積+結構面積=使用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結構面積+輔助面積+套內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水平面積的總和。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其計算方法為:建築面積=有效面積+結構面積=使用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結構面積+輔助面積+套內使用面積
1、公攤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係數
2、公攤係數=建築總公攤面積÷建築總套內面積
3、公攤區的面積包括: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警衛室、物業用房等。
4、高層樓房的分攤面積要大於多層的分攤面積。高層的分攤係數在0.18-0.26之間。多層的分攤係數在0.11-0.16之間。
5、每個樓盤都有自己的使用功能和相關配套情況沒有限定的範圍,因此房屋的公攤面積一定要以實地測量為準。
1、單層建築物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其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單層住宅如內部帶有部分樓層(如閣樓)也應計算建築面積。
2、多層或高層住宅建築的建築面積,是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其底層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或二層以上按外牆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應出入口的建築面積,按其上口外牆(不包括採光井、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圍的水平面積計算。
4、用深基礎做地下架空層加以利用,層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層外圍的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5、穿過建築物的通道,建築物內的門廳、大廳不論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大廳內迴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6、電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牆囪等均按建築物自然層計算建設面積。
7、住宅建築內的技術層(放置各種裝置和修理養護用),層高超過2.2米的,按技術層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8、雨棚結構的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寬度超過2.10m者,應按雨棚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面積(有柱雨棚和無柱雨棚計算應一致)。
9、突出房屋的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10、兩個建築物之間有頂蓋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頂蓋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11、突出牆面的門斗,眺望間,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12、建築物的陽臺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陽臺不論是挑陽臺還是凹陽臺,也不論是封閉陽臺還是非封閉陽臺,均按陽臺水平面積的1/2計算陽臺的建築面積。
13、住宅建築內無樓梯,設室外樓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樓梯按每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樓內有樓梯,並設室外樓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樓梯按每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