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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司法鑑定收費怎麼算

建設工程司法鑑定收費怎麼算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

  並沒有具體的收費金額,應依照鑑定收費的標準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協商確定價格。

  《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委託提供司法鑑定服務,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並載明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金額、結算方式、爭議解決辦法等條款。

司法鑑定收費標準是什麼

  司法鑑定收費標準是: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鑑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鑑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1、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

  2、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

  3、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法律依據】

  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八條,司法鑑定收費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傷殘司法鑑定收費標準是多少

  傷、殘鑑定是指傷後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根據《關於規範和推進司法鑑定認證認可工作的通知》,規定到2019年底,從事法醫物證、法醫毒物、微量物證、環境損害鑑定的司法鑑定機構,必須具備透過認證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傷殘司法鑑定收費標準是:自治區鑑定每人每次300元;地、市級鑑定每人每次250元;縣(市)級鑑定每人每次200元。

  企業內部按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不收鑑定費。勞動能力傷殘鑑定過程中,鑑定委員會對被鑑定者進行儀器輔助檢查時不另收費;由於條件限制,由勞動鑑定委員會指定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儀器輔助檢查時,檢查費用由申請鑑定人交納。被鑑定者對結論有異議,要求上一級鑑定委員會重新鑑定的,如重新鑑定的結論與原鑑定結論一致,鑑定費用由申請鑑定者負擔,反之由原鑑定單位繳納。


四川司法鑑定收費標準

  一、司法鑑定服務收費是指經省級司法行政部門稽核登記的司法鑑定機構依法接受委託,在訴訟活動中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向委託人或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二、具體司法鑑定專案和收費標準見附表,表列收費標準為最高限價。附表外的司法鑑定專案由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或 ...

司法鑑定的時間不民事訴訟時間

  司法鑑定的時間不算民事訴訟時間,民事訴訟中的審限是從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鑑定期間、雙方當事人和解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民事訴訟中的審限是 ...

司法鑑定標準收費

  司法鑑定標準收費是:   (一)法醫病理鑑定:   1、早期屍表檢驗,一具750元;   2、晚期屍表檢驗,一具1500元。   (二)法醫臨床鑑定:   1、損傷程度鑑定,一例450或1050元;   2、只涉及體表損傷程度鑑定的,每例300元。   【法律依據】   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四條,司 ...

什麼是工程造價司法鑑定

  工程造價司法鑑定是指依法取得有關工程造價司法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受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區及直轄市等地方政府頒佈的工程造價定額標準,針對某一特定建設專案的施工圖紙及竣工資料來計算和確定某一工程價值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 ...

勞動能力鑑定收費的標準怎麼

  勞動能力鑑定收費的標準的計算是: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省級每人次300元,市縣級每人次200元;   2、職工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省級每人次400元,市縣級每人次300元;   3、工傷爭議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省級每人次500元,市級每人次400元;   ...

申請司法鑑定的程式及收費

  申辦材料:   1、申請表;   2、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行業執業資格、學歷、符合特殊行業要求的相關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及業務成果等證明材料;   3、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辦理程式: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由擬執業的司法鑑定機構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相關材料:個人兼職從事 ...

司法鑑定證據的哪種型別

  司法鑑定屬於直接證據還是間接證據,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只要是能夠直接證明事實存在的依據,都屬於直接證據;凡是需要結合其他證據串聯使用的,均為間接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