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工作性質為標準: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二)以合同主體為標準:1、國內工程合同。2、國際工程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合同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一)以工作性質為標準: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二)以合同主體為標準:1、國內工程合同。2、國際工程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合同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國際服務貿易是指國際間服務的輸入和輸出的一種貿易方式。貿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服務並獲得收入的過程稱為服務出口或服務輸出,購買他人服務的一方稱為服務進口或服務輸入。國際貿易狹義的概念是指傳統的為國際貨物貿易服務的運輸、保險、金融以及旅遊等無形貿易。而廣義的概念還包括現代發展起來的、除了與貨物貿易有關的服務以外的新的貿易活動,如承包勞務、衛星傳送和傳播等。其內容包括:國際運輸;國際旅遊;跨國銀行、國際融資公司及其它金融服務;國際保險和再保險;國際資訊處理和傳遞、電腦及資料服務;國際諮詢服務;建築和工程承包等勞務
教師教學工作包括備課或製作課件、課堂教學、課後輔導、教學評價、專業理論學習和教學研究等。
教學是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所組成的一種人類特有的人才培養活動。透過這種活動,教師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引導學生積極自覺地學習和加速掌握文化科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促進學生多方面素質全面提高,使他們成為社會所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