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還不給撫養費有以下處理方式:
1、如果有工作單位的,請求法院從單位工資中強行劃撥撫養費;
2、有帳戶的,提供帳戶資訊,請求從帳戶中一次性劃撥;
3、男方無工作單位,又沒帳戶的,應列出個人財產清單,請求法院拍賣個人財產,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強制執行還不給撫養費有以下處理方式:
1、如果有工作單位的,請求法院從單位工資中強行劃撥撫養費;
2、有帳戶的,提供帳戶資訊,請求從帳戶中一次性劃撥;
3、男方無工作單位,又沒帳戶的,應列出個人財產清單,請求法院拍賣個人財產,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男方不給撫養費法院強制執行有以下方式:
1、男方如果有單位的,請求法院從單位工資中強行扣劃撫養費;
2、申請法院執行局查詢男方銀行帳戶和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平臺是否有資金,如有資金請求法院凍結,並從帳戶中一次性劃撥;
3、男方無工作單位,又沒有帳戶的,列出男方個人財產清單,請求法院拍賣男方個人財產,用其財產折抵子女撫育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我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幾種: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四、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五、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六、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八、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九、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48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